昨天(2月23日),在住建部的發布會上,釋放了強烈的房地產稅的信號,有記者針對這個問題提問,而住建部的副部長陸克華說了,房產稅這個問題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的改革任務,要加快房地產稅的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要求開展工作。而我國明確的稅收法定原則,現在所謂的相關工作就是指的立法。所以, 毫無疑問,房地產稅已經箭在弦上,不管你信還是不信!不過這應該還有一段時間,最樂觀的情況,恐怕也要到2019年才有確切的消息。
那么很多人都在關心,房地產稅到底怎么征收,對自己的影響是什么呢?這個誰也不知道,但可以提供很多借鑒的地方。
首先,失敗的上海重慶模式,上海按人均60平米免征,重慶只有豪宅征收,而且稅率特別低,上海稅率是0.4%和0.6%;重慶是0.5%、1%和1.2%。這就讓這個政策純屬扯到了蛋,稅基太窄,基本上沒有任何征收的基礎,只是掛了個羊頭而已,什么肉也沒賣,這幾年下來,重慶和上海加起來估計也就收上來十幾億元房產稅,相對于幾千億的土地出讓金,九牛一毛都不算。這還得感謝有些人素質覺悟高,所以這個模式非常的失敗,那么新的房產稅必然是寬稅基,也就是有錢沒錢,征多征少。讓更多的人參與進來。
其次,我們其實自己都有房產稅,1986年就有了,當初是說按照房屋原值扣除10-30%,然后剩下的部分收1.2%,要么就按出租所得的12%收,但后面補充了一句,非營業的房子,暫不征收。這一下全國9成的私人住宅全都不收了。這也就是為什么很少公司去炒房的主要原因,因為公司炒房就屬于營業住房,就要收房產稅了。所以很不劃算。但這里有個問題,就是按照原值征收,如果你是05年買的房子,恐怕原值只有現在的5-10分之一,一套500萬的房子,只按照50萬收稅,顯然也收不了多少錢。所以這個東西也不會有什么好結果。反而變相鼓勵了大家早買房。很可能適得其反,引發房價上漲。
第三,美國模式,這個我們之前說過很多次了,基本上是房子就收,而且每個州的稅率不一樣,平均是1.5%左右,是財產稅的一部分。他們實行的是房子評估價值,也就是說有專業機構認定你這套房子值多少錢,然后就根據這個交稅。這個稅已經成為了州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比如稅率最高的新澤西州,每年大概是2.4%左右,幾乎占了全部的政府收入。而一些發達地區的州,比如加州反而稅率沒那么高,加州房產稅只占州政府收入的12%,所以完全就是各地方看心情,估計北上深可以參考加州,而人口多產業不發達的湖南、四川學新澤西的可能性比較大。
第四,日本模式,也是要評估你的土地,房屋的市價,然后征收物業稅,大概三年評估一次,之前的稅率是1.4%,都市規劃稅是0.3%,兩個加在一起大概是1.7%。這塊收入占了日本地方政府收入的一半左右。另外日本還有高昂的不動產轉讓稅,保有五年以下的房地產轉讓收益所得稅稅率為30%,居民稅稅率為9%?;旧献屇阗I來就賣不出去。我有朋友在日本東京工作,因為這些稅太重,所以他買的起房也不愿意買,寧可租房更劃算。他說日本人沒有盼著房價上漲的,因為房價漲了,每個月的稅都要漲。生活壓力太大。我們既然明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其實日本模式的借鑒意義重大。
第五,韓國模式,韓國對于豪宅征收高房產稅,稅率是1-3%,而一般的房子稅率只有0.5%,所以其實效果很差,不疼不癢。
那么我們不妨換個角度,站在政府的角度看房產稅,哪個方式更有利,說白了為什么推房產稅簡單的意圖就是給地方政府找到收入來源,找到長期飯票,而現在土地出讓金一年下來大概是3-4萬億,怎么收能夠拿到這3-4萬億呢?有人測算了,全國現在存量房價值217萬億,是GDP的3倍,按照每年1%收稅,大概是2萬億多一點,雖然不能完全替代土地出讓金,但至少6-7成已經出來了。而如果是1.5%的稅率,基本上就完全替代了。而且富的地方,地貴房貴,但地少房少。而窮的地方,房子更多。所以現在你知道為什么要防止房價大起大落了吧,在評估價格出來之前,房產稅出臺之前,房價可千萬不能大落啊。否則這一切就變得沒有意義了。而至于財產權,立法主要就是要解決這個70年的土地出讓期的問題,而小產權房本身就不合法,根本不會在討論之列。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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