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媒體上流傳出了一張圖。據說是九鼎投資分錢了。
年終獎500萬萬以上10人,其中1人3千萬以上,4人1千萬~2千萬。
有微博用戶發帖稱:九鼎投資今年年終獎總額1億7千多萬,共60幾個人分。對此,網友回復“哭聲”一片,邊吃面邊哭,流的淚都是當年年少無知找工作時腦子進的水,“九鼎你們還招人嗎??!”
除此之外,有消息稱華為2016年設定了1500億的年終金額,入職3年能分到18萬!華為公司的年終分紅一出,一大群在職人員炸鍋了!
相比華為老大財大氣粗,一向夸夸其談的馬爸爸更是不甘落后。有微博博主曾爆料稱,阿里一位月薪2萬元的員工因為表現不俗,年底拿到了15萬年終獎和3000股股票。據說,按照當時阿里的股票,這位員工的年終獎相當于發了100個月的工資。
每到年底,年終獎無疑成了忙碌一整年的上班族唯一關切和敏感的話題,有人是歐洲美洲現金大獎,有人卻是印著老板照片的臺歷,年終獎即使獎勵也是激勵,可實際上年終獎也沒那么好拿。
據我國某招聘網站發布的《2015年年終獎調研報告顯示》有近七成員工都沒有年終獎,也有公司將“十三薪”與年終獎混為一談。
啥?說到十三薪和年終獎,估計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楚了吧!今天融360小編就給大家捋一捋。
十三薪和年終獎有啥區別嗎?
十三薪,顧名思義指第十三個月工資,也稱為年底雙薪,指單位按照規定向員工多發放一個月的工資。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而且一般不低。
兩者的區別在于,十三薪具有一定年終獎勵性質;而年終獎是勞動報酬,屬于工資總額的一部分。
十三薪和年終獎發放金額一樣嗎?
十三薪,如果用人單位有明確規定,則按照規定執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傾向于按照勞動者當年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對于年中解除勞動合同而應當支付十三薪的,司法實踐中傾向于按照解除前勞動者12個月平均工資作為十三薪的計算基數。
年終獎,一般不會約定具體發放數額的,但是企業也有義務和職工協商來制訂相關發放的標準。
由于年終獎是與績效考核來匹配的,所以年終獎的發放既要考慮到企業的經營效益即年度的業績狀況,也要考慮到員工年度的業績狀況和年初計劃的完成情況。
十三薪和年終獎怎么發?
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發放十三薪和年終獎,都沒有作出具體規定,屬于企業自主管理的范疇,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考慮是否發放以及如何發放。
總的來說,不同公司有不同規定,當然也是有的公司會發,有的公司就沒有啦!融360小編就聽說有的公司是十三薪,年底雙薪,就作為年終獎了,而有的公司,除了十三薪外,還另外有年終獎。
這樣看來,十三薪和年終獎發不發好像完全是看老板的心情,真的是這樣嗎?
十三薪和年終獎都是工資的組成部分,所以用人單位在發放十三薪和年終獎的過程中,不能違反勞動法律法規。
如果勞動合同或單位規章制度有“十三薪”或年終獎數額或者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單位就應按規定足額發放。所以在和公司簽勞動合同時,大家要注意啦!
員工離職后,還可以拿到嗎?
如果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都未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按同工同酬原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一般會支持離職職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員工離職后,是可以拿到的。
所以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企業剝奪時,我們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關鍵還是要得按照勞動法來,所以了解勞動法中的一些事情,對于我們來說就很有必要啦!
快過年啦,大家的拿到的是十三薪還是年終獎?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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