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涉及數字經濟的已生效法律法規僅有一部,2020年12月24日公布的《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為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在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
4月20日,據中國政法大學金融創新與互聯網金融法制研究中心官方微信號發布,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教授李愛君作為項目負責人參與“北京市數據立法研究論證支撐服務項目”比選成交。 這是繼《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立法起草項目后,李愛君再次承擔地方數據立法項目工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公告信息發現,2021年4月16日,北京市經信局2021年度項目供應商公開比選(第二批)比選成交公告中顯示,中國政法大學作為成交供應商承擔了“北京市數據立法研究論證支撐服務項目”。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公告中還披露了聯合信用征信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成交供應商承擔了“2021年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支撐服務”和“推進《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論證和審議”兩個項目。目前,《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草案)已于2021年2月24日掛網公開征求意見。
各地數字經濟立法進展
縱觀全國,數字經濟立法才剛剛起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詢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發現,目前涉及數字經濟的已生效的法律法規僅有一部,2020年12月24日公布的《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為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在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涉及大數據的法律法規有8條,均為地方性法規,分別為《吉林省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山西省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海南省大數據開發應用條例》、《貴州省大數據安全保障條例》、《天津市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貴陽市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條例》、《貴陽市大數據安全管理條例》、《貴州省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
2021年3月31日,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殷勇在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成立發布會上提出,北京市在今年的立法計劃中,明確將研究制定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列入日程,要積極對接國際數字貿易規則,深入研究數據的法律權屬和使用權交易問題,為促進和規范數據要素流動提供更好的法規保障。
此前一個月的2月21日,北京市經信局官網亦發布了上述立法進展稱,近日局里會同中國政法大學、賽智時代研究院,深入研究歐盟《數字市場法》、《數字服務法》以及其他國家數字經濟相關立法,分析學習浙江、廣東等省市數字經濟相關立法情況,并根據北京市數字經濟發展情況及需要立法解決的問題,起草研究報告、同步完善立法草案和立項論證報告,目前已完成《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草稿)》和立項說明等配套材料的編制,并組織了多輪論證,力爭高質量完成數字經濟立法工作。
對于前面提到的《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已有深圳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組織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送審稿)》,深圳市司法局于2020年7月15日將《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掛網公開。
2020年11月11日,深圳市司法局邀請了深圳市大數據研究院、騰訊、華為、云天勵飛、安證司法鑒定所和北源律師事務所(北鵬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的專家圍繞《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立法重點內容,就數據產業發展、個人數據保護、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數據交易和要素市場培育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2020年底,《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草案)》在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上首次被提請審議。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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