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局長萬存知等出席會議,并回答記者體問。
會議結束后,人民銀行官網發布公告,正式批準樸道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樸道征信”)個人征信業務許可。而此時,距離12月4日人民銀行受理樸道征信的個人征信業務申請還不到一個月。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陳雨露表示《指導意見》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邁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的重要標志性文件,對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陳雨露首先介紹了人民銀行牽頭的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這個全球的最大的征信系統。今年年初,人民銀行的二代征信系統順利上線,進一步的提升了征信系統的服務能力、安全性和便利性。
在今年疫情防控的重大關鍵時期,人民銀行在助力中小微企業融資的征信服務方面作了積極的工作。截止到目前,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在征信報告查詢費用減免方面,累計已將近10億元。人民銀行的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促成中小微企業融資已經達到了近2萬億元,成倍的超額完成了全年8000億元的目標任務。
關于征信市場培育和管理,陳雨露指出,經過十幾年的發展,中國的征信市場正在形成自己的特色。具體來說,隨著我國經濟社會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時代,也隨著新的信息技術廣泛的采用,我國征信市場的發展將迎來一個黃金發展期。所以如何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的發展方向,既要規范發展,又要創新提升,既要講究征信服務的共享,同時又要嚴格保護好信息的安全,特別是個人信息的安全。
對此,人民銀行考慮“嚴監管”、“強供給”、“保安全”三個征信工作的重點。
首先,征信經營的是信息,信息涉及到人民的信息權益維護問題。所以,在監管上一定要把信息安全和權益保護放到首位。根據《民法典》和《征信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人民銀行將會繼續完善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將所有為金融經濟活動提供服務的,用于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的信息服務,全部納入征信監管,實行持牌經營。對非法從事征信業務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其次,在不斷完善人民銀行二代征信系統的同時,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民營資本和社會力量有序發展市場化的征信機構,同時運用區塊鏈技術、大數據技術、市場化的手段來推動市場化的征信機構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為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的綜合評價體系創造條件。目前,人民銀行正在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中推動長三角的征信一體化,也就是運用新的技術和新的規則實現長三角區域內的市場化征信機構,實現征信信息的互聯互通,已經取得了積極的進展。同時,要繼續的堅持高水平對外開放,通過鼓勵開放競爭來增加高水平的征信供給,以此不斷的提升本土征信機構的國際競爭力。
第三,一個是確保各類征信系統網絡環境、技術架構的安全性。另外一個是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強對征信信息的保護,特別是個人征信信息的保護。
針對隱私保護,陳雨露表示人民銀行已要求征信中心把數據安全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對征信市場的信息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監管的強度不斷加大、大力開展征信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完善征信法規制度。
下一步,人民銀行也會根據國家將要頒布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新的法律,及時推出《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暫行辦法》,以更大的力度來規范個人信息在金融領域里的依法合規使用,切實維護好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
最后,關于出現企業破產后惡意賴帳者,借機規避債務的情況。萬存知表示征信系統能不能把與財產相關的信息盡可能多的采集,反映一個人的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人民銀行也正在進行研究。
按照中央決策部署,人民銀行正在全力推進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建設,目標就是要通過新技術實現金融部門、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部門這三個領域有關征信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共享。
在這個過程中,個人的財產信息,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屬于限制采集的信息范圍,就是要明確告知當事方,告訴信息主體本人,這個信息采集后對你可能產生的后果,個人要明確授權,征信系統才能采集。在具體操作上,會按照特定法律法規,妥善采集與財產相關的信息,全面判斷個人的信用狀況。
責任編輯:陳愛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