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該辦法提出,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行政許可工作中應當按照《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要求,依法對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設立、股權變更、變更注冊資本、調整業務范圍和增加業務品種、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事項進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
對于財務公司的設立要求,該辦法提出以下條件:
(一)確屬集中管理企業集團資金的需要,經合理預測能夠達到一定的業務規模;
(二)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保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三)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出資人;
(四)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五)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并且在風險管理、資金管理、信貸管理、結算等關鍵崗位上至少各有1名具有3年以上相關金融從業經驗的人員;
(六)財務公司從業人員中從事金融或財務工作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于總人數的三分之二、5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于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七)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八)建立了與業務經營和監管要求相適應的信息科技架構,具有支撐業務經營的必要、安全且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營的技術與措施;
(九)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設施;
(十)銀保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以下是中國銀保監會原文: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中國銀保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我會對《中國銀保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起草了《中國銀保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一、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liangguodong@cbirc.gov.cn。
三、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15號中國銀保監會非銀部(100033),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2月13日。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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