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修改實施,落實銀行業開放措施,12月25日,銀保監會修訂完善了配套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落實銀行業開放措施,2019年10月15日,國務院發布第720號令,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下稱《條例》)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細則》取消了人民幣業務審批及來華設立機構外國銀行總資產要求;同時,取消外國銀行分行在與子行同時設立的情況下只能從事批發業務的限制,境內公民人民幣定期存款從100萬元降低至不少于50萬元,體現出對外資銀行國民待遇的進一步落實。
五方面完善準入細則
《細則》對照《條例》修改的內容做出五方面細化。
首先,在《條例》允許外國銀行可在我國境內同時設立子行與分行的基礎上,規定同時設立子行和分行應當具備的條件,并增加相應監管要求。
其二,根據《條例》修改情況,相應取消人民幣業務審批及來華設立機構的外國銀行總資產要求的內容,并對《條例》中經營人民幣業務應符合的審慎性要求進行明確。
此外,考慮到《條例》將外國銀行分行吸收中國境內公民人民幣定期存款由每筆不少于100萬元修改為每筆不少于50萬元,而外國銀行分行存款通常不投保我國的存款保險,因此增加規定,外國銀行分行在開辦存款業務時應向客戶充分披露存款保險信息。
“取消外國銀行分行在與子行同時設立的情況下只能從事批發業務的限制,定期存款從100萬元降低至不少于50萬元,外資銀行零售業務值得期待,體現出對外資銀行國民待遇的進一步落實?!蔽髂县斀洿髮W普惠金融與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文對記者表示,準入門檻放低大幅提升外資銀行入華激勵,預期將有更多外資銀行申請進入。
另外,根據《條例》授權,修改外國銀行分行生息資產指標具體要求,規定:外國銀行分行應按不低于公眾負債額的5%持有銀保監會指定的生息資產。當外國銀行分行持有銀保監會指定的生息資產余額達到營運資金的30%時可以不再增持。
另外,對外國銀行境內分行實施合并考核。對原《細則》相關條款進行相應調整,將生息資產比例、人民幣營運資金充足率、流動性比例的考核方式從單家考核調整為境內分行合并考核。同時要求管理行履行合并報告職責,管理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履行合并考核職責。
陳文表示,對外資銀行境內分行實施合并考核等措施,使外資銀行分行間可以實現戰略協同,進入中國市場的價值大幅度提升。
對外開放不斷“加料”
自2017年以來,金融業對外開放大門越開越大。監管也不斷給對外開放“加料”,先后以通知等形式陸續放寬了多項外資銀行市場準入事項。
例如,2017年3月10日,發布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2018年2月13日,發布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中國銀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施行有關事項的通知》;2018年4月27日,發布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放寬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有關事項的通知》等。
在外資銀行看來,不斷開放的中國金融市場充滿機遇。在此前銀保監會新聞發布會上,瑞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行長竹田和史表示,非常重視擴大在中國的業務領域、推出新的服務。目前,正重點推進:擴大和中資企業客戶的業務往來、支持初創企業發展、加強債券承銷業務三方面發展內容。
竹田和史表示,外資金融機構所擁有的金融技術、產品,以及客戶基礎將為促進中國金融市場發展注入更大活力,使企業和個人能享受更好的金融服務。
截至2019年10月末,外資銀行在華共設立了41家外資法人銀行、114家母行直屬分行和151家代表處,外資銀行營業機構總數976家,資產總額3.37萬億元。
據統計,今年1~10月,銀保監會批準18項外資銀行和保險機構籌建申請,批準15項外資銀行和保險機構開業申請。11月,銀保監會批準首家外資獨資保險控股公司德國安聯(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開業。
12月10日,在銀保監會召開的外資銀行和保險機構座談會上,副主席周亮表示,將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推動銀行業保險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包括加快完善法律法規和配套制度建設,確保開放舉措落地見效,為外資金融機構在華經營提供便利;不斷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繼續縮減負面清單,推動中外資機構在更高水平上開展良性競爭與合作;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守住風險底線,適應金融雙向開放的新格局,推進金融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跨境監管合作,確保開放的大門打得開、風險控得住。
責任編輯:王超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