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億級平臺立馬理財在官網發布公告稱,為了響應國家號召,根據《關于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整治辦函201829號)》(以下簡稱29號文)的指示,平臺自4月23日起暫停新增理財業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除了立馬理財等部分平臺停止相關業務外,還有平臺試圖通過與金交所合并等方式尋求轉型。但也有部分平臺,仍然在代銷或發售不符合29號文要求的資管產品。
29號文明確指出,未經許可依托互聯網以發行銷售各類資產管理產品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的行為,應當明確為非法金融活動;互聯網平臺不得為各類交易場所代銷涉嫌突破監管要求的資產管理產品。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表示,互金平臺就是需要牌照,不然沒法做。在29號文的監管口徑下,平臺除了通過申請、購買、合并的方式獲得牌照以外,也沒有別的辦法。不過,從目前來看,平臺拿到牌照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現狀:多家平臺停售資管產品
4月3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29號文明確指出,未經許可,依托互聯網以發行銷售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計劃”“定向融資計劃”“理財計劃”“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轉讓”)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的行為,應當明確為非法金融活動,具體可能構成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等。
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曾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些業務本質上都是大額標的變種。此前,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缺乏相對明確的監管定位,成為不少平臺變相從事大額標理財業務的“避風港”。
29號文不僅堵上了變種大額標的口子,同時還規定互聯網平臺不得為各類交易場所代銷(包括“引流”等方式變相提供代銷服務)涉嫌突破國發[2011]38號文、國辦發[2012]37號文以及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政策要求的資產管理產品。
目前,立馬理財、暴風金融等平臺已經發布公告稱停售資管產品。立馬理財表示,平臺自4月23日起暫停新增理財業務,具體主要是充值、立馬金庫轉入、銀行理財購買(續存)、工資理財等資金轉入業務暫停;第三方服務拉卡拉貸款申請暫停;定期理財轉讓申請、購買服務將于4月25日22點后暫停。另外,暴風金融將于2018年4月15日15:00時起停售活期產品(快活寶產品、天天向上產品),屆時活期產品可贖回但不可以申購。停售后不會影響已持有用戶的產品收益及資金安全。
4月27日,東銀金服發公告稱,根據東方銀座集團產業布局、供應鏈業務的調整,東銀金融部分業務已于2018年4月26日起進行調整?!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咦⒁獾?,東銀金服此前的“東方盈”系列產品屬于定向委托產品。據其官網介紹,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進行管理,投資于指定投資標的,受托人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對委托資金按約定進行定向投資管理。不過,截至4月26日,這款產品已處于滿標狀態。東銀金服表示,受29號文影響,部分產品需要進行調整,目前平臺已無任何新發項目,但回款、提現都正常。
調查:有平臺近期仍然在發售
29號文出臺后產生了不小威懾力。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經過對多家平臺項目的研究發現,仍然有平臺在強監管之下代銷交易所資管產品,或是發售資管產品。
5月2日17時許,記者打開投資派官網注意到,全部投資產品僅有名為“派派福1804170009”的產品還可以認購。這款產品的歷史年化收益率是6%+0.3%,產品期限為30天,最低認購金額323元,認購截止時間是2018年5月3日21時11分。記者查閱時,該款產品已經發售進度為89%。不過,截至發稿時,該產品已經發售完畢,尚未發布新標。
該產品下方的業務模式顯示,資產方以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為基礎,在交易所申請發行收益權轉讓項目,交易所對資產審核通過后,對收益權轉讓項目進行備案和掛牌,并委托投資派平臺提供持續性風險揭示、項目展示、預約認購、信息反饋等一系列服務,投資人則通過投資派平臺了解項目信息,注冊成為交易所會員后可認購項目,與發行人簽訂《認購協議》,在交易所確權登記后,認購完成。
多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這種情形屬于為金交所代銷收益權轉讓類產品,互聯網平臺代銷金交所產品是被明確禁止的。
除29號文外,2017年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64號)(以下簡稱64號文)要求,互聯網平臺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同時,互聯網平臺須積極配合各類交易場所,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P>
對此,投資派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針對29號文,我司正在積極調整溝通,現正積極籌備備案前期的相關工作,具體內容待備案結束后,將一一回應”。
值得一提的是,另一家名為有盈理財的平臺,在其APP發售“盈錢寶”產品。該產品說明書顯示,受托方及信息發布機構為融貝財富(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并在括號中注明有盈理財為其運營平臺,適合客戶為合格投資者。該產品主要投資于經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的房貸、車貸等資產,買入金額起點為人民幣100元。而根據《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中的定義,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托、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
對此,有盈理財客服告訴記者,平臺不接觸資金,是直接對接到交易所,代售金交所的產品。
不過有業內人士分析,有盈理財不屬于發行資管業務的主體,卻通過“盈錢寶”產品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并將自身定位成受托方,此舉與29號文中禁止發售資管產品的規定有所出入。
說法:平臺獲牌照可能性不大
29號文給予了平臺兩個月的時間化解互聯網資管產品存量業務,即最遲在2018年6月底前壓縮至零。值得一提的是,29號文還明確指出,承接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的實體未將存量業務壓縮至零前,不得對相關網貸機構予以備案登記。
銀湖網CEO郭輝認為,29號文明確了“一切金融業務納入監管、一切金融業務都要持牌經營”的監管態度,換言之,互聯網將不再是容忍度較高的灰色空間,在此開展任何相關金融業務,都必須持有相關資質,否則便是“非法金融活動”。對于要整改的平臺來說,他表示平臺將會面臨不小的壓力。一方面,短期內化解存量有一定難度;另一方面,砍掉資管類業務后,對于資金端的需求,平臺將面臨替代和補充資產類產品的優質資產挖掘的壓力。
從2016年開始,互金行業就在監管的指引下向著合規之路發展。此次下發的29號文,明確了開展互聯網資管業務需取得相應牌照,把“引流”方式劃入到“變相提供代銷服務”的范圍內,嚴格劃定了互聯網平臺的業務范圍,防止平臺變相開展違規業務及“帶病”備案,同時也為日常監管提供了依據。
尹振濤表示,互金平臺就是需要牌照,不然沒法做。在29號文的監管口徑下,平臺除了通過申請、購買、合并的方式獲得牌照以外,也沒有別的辦法。不過,從目前來看,平臺拿到牌照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網貸天眼CEO田維贏認為,對于大部分平臺而言,獲取金融牌照以及資管產品的代銷牌照難度大,且時間久,以基金代銷牌照為例,目前僅不足120家第三方理財機構獲得了這類牌照。2017年只有兩家公司拿到代銷牌照。因此,消化存量或下架資管產品是唯一出路。
郭輝表示,斷了“資管業務”的通道,意味著P2P合規后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資產端的競爭,需要平臺在資產端深耕垂直領域,進行精細化運營,加強風險定價的能力,提升大數據分析的能力,來應對資金端在獲客渠道、運營模式、運營資質等方面同質化嚴重的困局。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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