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23年以來,中國進出口銀行(下稱“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下稱“農發行”)的監管辦法將出臺,長期以來關于政策性銀行的監管空白將被填補。
8月28日,銀監會就《中國進出口銀行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稱兩個《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限為1個月。
根據征求意見稿,兩家政策性銀行存在的主要目的是“推進落實國家戰略和政策”,與商業性金融機構是互補合作關系。
此前,政策性銀行的定位曾在政策性和商業化轉型中幾次“搖擺”,政策性銀行的改革也多次被提及,又多次陷入停滯。不過,近年來政策性銀行回歸政策業務的定位再次明確。
堅守政策性定位
2015年4月,國務院批復同意了國開行、農發行和進出口銀行三家銀行的深化改革方案。其中,明確國開行開發性金融機構定位,進出口銀行強化政策性職能定位,而農發行則是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
在上述征求意稿中,農發行的定位為“依托國家信用支持,支持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主要支持維護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現代化、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發揮主體和骨干作用”。
而進出口銀行的定位則是“依托國家信用支持,緊緊圍繞國家戰略,充分發揮出口信用機構在支持國民經濟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重點支持外經貿發展、對外開放、國際合作、‘走出去’等領域”。
根據業務定位,銀監會要求兩家銀行“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可以與商業銀行合作開展銀團貸款等業務,不得利用政策優勢開展不公平競爭”。
不過,除了政策性業務,新規仍允許兩家銀行開展經營性業務。至于經營性業務的占比和范圍,此前,媒體報道稱為“三七開”,即政策性業務占比70%,商業性業務占比30%。不過這一猜測最終未獲確認,征求意見稿中也并未明確。
至于兩家銀行的具體業務范圍,征求意見稿中亦并未明確,而是授權董事會決定。比如規定“董事會可每三年或必要時制訂業務范圍認定及劃分動態調整方案”。
在銀監會擬出臺的新規中,亮點是對政策性銀行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要求兩家公司均建立由董監高組成的現代公司治理架構,其中“部委董事應代表國家利益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在重大決策方面的統籌協調作用”。監事會按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設置和管理,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
2015年初,農發行進行改革時,也建立了董監管的治理架構。當時農發行行長鄭暉退休后,由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解學智擔任了農發行改革后的首任董事長,原中國銀行副行長祝樹民擔任行長。
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在風險管理方面,銀監會要求兩家銀行根據自身業務領域的風險特點,構建與本行職能定位、風險狀況、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相匹配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加強對各類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
在撥備計提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兩家銀行“建立覆蓋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表內資產和表外業務的全口徑資產質量分類及撥備制度,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資產質量并及時、足額計提減值準備”。
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依托“國家信用”進行發債。在流動性管理方面,征求意稿中要求兩家銀行應“監測分析市場流動性情況,合理安排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計劃和信貸投放計劃,控制資產負債期限錯配”。
在不良處置方面,綜合運用追償、重組、轉讓、核銷等方式處置不良資產,盤活存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于暫時無法處置的政策性不良資產,要根據政策性業務的管理職責認定責任,做好不良資產賬務管理,確保不良資產債權法律手續完備。
本次征求意見稿中還明確,要建立政策性銀行的“資本約束機制”,確保資本能夠充分抵御其所面臨的風險,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
2015年8月,央行曾宣布利用國家外匯儲備分別向國開行和進出口銀行注資480億美元和450億美元,其中國開行的注冊資本由3067億元增加到4212億元,進出口銀行注冊資本從50億元增加到1500億元。而農發行,則是獲得財政部“返稅”式注資,規模為1000億元。
責任編輯:松崎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