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7年,監管層對于P2P沒有變得友好起來,而是更加的嚴苛。近期銀監會動作不斷,頻頻出手。
治理亂象
現金貸、校園貸雙雙被點名
4月10日,銀監會在官網發布了《中國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備受關注的現金貸與校園貸雙雙被點名。由于小額現金貸,尤其是校園貸面對的人群屬于償債能力較差的人群,借款壞賬率較高,因此類似業務屬于高風險業務。如果沒有高收益的支撐,高風險業務很難獲得資金的青睞。如果銀監會的這兩條規定被徹底貫徹,一是基本上斷了校園貸的生路,二是給目前火熱的小額現金貸潑了一大盆冰水。
現金貸首次被點名,要求做好清理整頓工作:
1、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依法合規開展業務;
2、確保出借人資金來源合法;
3、禁止欺詐、虛假宣傳;
4、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間借貸利率的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高利放貸及暴力催收。
對待現金貸存在的問題,監管部門需要進一步明確準入門檻、業務紅線等,此時發布《指導意見》有利于規范行業發展,引入正常的軌道之中。
校園貸監管升級:
1、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將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納入營銷范圍;
2、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
3、不得進行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
4、不得通過各種方式變相發放高利貸。
校園貸亂象層出不窮,從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學生因無力償還巨額校園貸債務而選擇跳樓自殺,到12月網絡大規模曝出學生裸貸照片,校園貸從互聯網金融產品變成了讓人聞風色變的暗雷。
為規范校園貸,2016年教育部辦公廳、中國銀監會辦公廳曾發布《關于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旨在教育和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大對于校園貸的監管,以此來保證學生的利益。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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