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山西省聯社”)發布公告稱,2022年12月29日,山西省聯社召開社員大會,審議通過了《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建工作方案》等相關議案,決定在山西省聯社基礎上改制組建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農商聯合銀行”),并授權山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建工作小組(以下簡稱“籌建工作小組”)組織實施和開展籌建工作。
根據公告,山西省聯社決定正式啟動山西農商聯合銀行組建工作,籌建工作小組聘請中介機構對山西省聯社開展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省聯社社員的股金依據社員大會通過的《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社員股金處置方案》處置。山西省聯社自清產核資基準日至山西農商聯合銀行開業期間的經營成果依據社員大會通過的決議處置。
另外,公告還顯示,山西農商聯合銀行發起人股東資質須符合《公司法》《商業銀行法》以及中國銀保監會的規定。山西農商聯合銀行成立后,原山西省聯社法人資格取消,原山西省聯社的業務、資產,以及債權債務等權利義務均由山西農商聯合銀行承繼。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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