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宣布自3月1日起,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范圍由“四地四機構”擴展為“十地十機構”。
《通知》指出,試點地區擴大至“北京、沈陽、長春、上海、武漢、廣州、重慶、成都、青島、深圳”十地。試點機構擴大至“工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農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郵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光大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招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興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和信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十家理財公司。
2021年9月,銀保監會按照“審慎、穩健、探索、創新”的總體要求,選擇“四地四機構”正式啟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試點期限為一年。試點內容為:自2021年9月15日起,工銀理財在武漢市和成都市,建信理財和招銀理財在深圳市,光大理財在青島市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同年12月,4家試點機構成功發行首批養老理財產品。
不久前,養老理財試點首添“新丁”。2月11日,據銀保監會官網披露,貝萊德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獲批成為首家參與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的合資理財公司,試點城市為廣州和成都。
時隔不到一個月,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范圍再次擴容,除了試點范圍擴大,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的規定也迎來新變化。
《通知》規定,對于已開展試點的4家理財公司,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由100億元人民幣提高至500億元人民幣;對于本次新增的6家理財公司,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為100億元人民幣。試點范圍擴大后,《通知》要求,試點理財公司應當在試點地區范圍內自主選擇一個或多個試點地區銷售養老理財產品,但不得超出試點地區進行銷售。貝萊德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參照執行《通知》相關規定。
此外,《通知》還規定,試點理財公司持續優化養老理財產品方案,提高信息披露準確度和透明度,增加長期限產品供給,不得變相通過期限結構化設計規避監管要求,不得宣傳養老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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