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消息,為規范再保險業務經營,有效防范化解風險,推動再保險市場高質量發展,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新修訂的《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修訂工作貫徹強化再保險風險管理職能、加強再保險業務風險防控、規范再保險經營行為、促進再保險市場發展的精神,主要修訂內容有八方面:一是加強再保險頂層戰略管理,二是加強再保險業務安全性的監管,三是加強再保險合同管理的監管,四是加強直保公司開展分入業務的管理,五是加強再保險經紀人的監管,六是支持直保市場發展,七是消除與現有監管政策相沖突的內容,八是精簡信息報送任務。
《規定》共六章四十三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業務經營,規定了再保險戰略管理、自留責任要求、巨災風險安排、交易對手選擇、信息告知、合同簽署時效、資金結付、臨時分保要求、再保險關聯交易、檔案管理、集中度管理、境外分出監測、流動性管理、直保公司開展分入業務要求等內容。第三章再保險經紀業務,規定了保險經紀人在從事再保險經紀業務時應遵守的監管要求。第四章監督管理,規定了再保險業務準備金管理、償付能力管理、再保險信息報送要求等內容。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六章附則。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做好《規定》的落實和監管工作,密切跟蹤研究再保險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再保險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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