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晚間,四川省在中國債券信息網上披露了四川中小銀行專項債發行文件。文件顯示,四川擬發行114億專項債,專項用于補充四川省內4 家城市商業銀行、10 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7家農村商業銀行的資本金。詳細名單如下:
四川專項債注資的方式為轉股協議存款。業內人士認為,如果不考慮存款保險的因素,協議存款和普通債券的性質相差不大,都需要雙方約定利率和期限等。既然債券可以設置觸發轉股條件,協議存款理論上同樣可以設置類似的觸發條件,也可以作為一種新型二級資本補充工具。
2018年2月,央行發布公告稱,為切實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的損失吸收能力,保護投資者利益,央行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資本補充債券予以規范:當觸發事件發生時,資本補充債券(包括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和二級資本債券)既可以實施減記,也可以實施轉股;二級資本債可以附加轉股條款。
在四川方案中,專項債通過轉股協議存款方式補充資本金。對未轉股的協議存款,可以由銀行在約定期限后贖回或者到期贖回等方式實現退出和對本金的償付,通過投資期限與專項債存續期限的匹配實現償債資金來源的準確對接。
以遂寧農商行為例,該項目由四川省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后,通過向遂寧市財政局撥付3億元,由遂寧市財政局通過轉股協議存款形式注入遂寧農商銀行,以補充遂寧農商銀行的資本金。
注資原則上計入遂寧農商銀行其他一級資本,進而增加風險資產、資產總額、增加投放,通過金融杠桿,獲得更高資金收益。專項債債券期限為10年,每年按期付息,前5年為寬限期,寬限期內不償還本金,寬限期過后按照逐年等額還本方式,每年償還本金的20%,逐步、平穩退出。
遂寧農商行方案還披露,當滿足雙方協商約定的條件時可轉為普通股。具體而言:
根據轉股協議存款合同,在轉股觸發事件發生時,在獲得監管部門同意的情況下,3 億元存款可部分或全部轉為遂寧農商銀行普通股,轉股價格按照1元/股或觸發事件發生日前一個審計基準日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較高者執行。
方案還稱,當轉為普通股后,可通過遂寧農商銀行原股東及引入新股東參與市場化轉讓,使3億元專項債券本息順利收回,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提供項目償債資金還款保障。
據整理,四川省本期中小行專項債券償債資金來源主要為債券存續期內用款銀行對應的貸款利息、手續費及傭金等收入(用于支付轉股前的協議存款利息)、轉股后股利分紅以及專項債資金對應股份市場化轉讓所得。
至于專項債如何退出,自貢銀行提出了三種方式:
一是建立自貢銀行“固定費用”支付機制。經法定程序(自貢銀行股東大會)建立專項債券每年“固定費用”支付機制。
二是引入戰略投資者機制。積極引入各類戰略投資者,通過股權轉讓方式籌措資金償債。
三是建立國有企業“股權收購”激勵機制,鼓勵市屬國有企業籌資持股。
2020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中安排一定額度,允許地方政府依法依規通過認購可轉債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新途徑。優先支持具備可持續市場化經營能力的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增強其服務中小微企業、支持保就業能力。
據了解,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3.75萬億元,其中安排2000億元用于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占比約為5.3%。
截至2021年2月底,共有廣東、山西、浙江、廣西、內蒙古5個地區發行專項債用作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發行總額506億元,期限均為10年期,共29家中小銀行的資本得到有效補充。換言之,剩余1494億額度的中小銀行專項債待發行。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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