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為進一步加強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機構監管和分類監管,銀保監會發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評級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意味著保險資管公司也將進入分類監管時代。
方正證券非銀團隊認為,政策文件主要是一個綱領性的文件,統一了度量尺,有利于行業的透明化,利好保險資管行業的發展;有利于量化保險資管公司的業績,促進行業更加規范化,正向促進保險資管行業水平提升。
具體來看,《辦法》共五章二十三條,一是明確評級要素。監管評級主要從公司治理與內控、資產管理能力、全面風險管理、交易與運營保障、信息披露等五個維度指標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綜合評分。
二是明確評級方法。評分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以“賦分制”打分,滿分為100分,五個維度指標分別為20分、30分、25分、15分和10分。監管機構在監管評級得分的基礎上,可按照調整項明細對評級情況進行修正,形成監管評級結果。
三是規定組織實施程序。明確保險資產公司的監管評級周期為一年,并規定了公司自評估、監管復核評價、反饋評級結果和檔案歸集等評級程序和工作要求。四是加強評級結果使用。根據監管評級結果,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劃分為A、B、C、D四類機構,明確分類結果是衡量公司經營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的主要依據。
方正非銀團隊表示,此次對保險資管公司的監管評級類似于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監管評級,低于多少就要實行對應的監管措施,監管力度的彈性相對更寬。對A類的高水平保險資管機構來說,監管力度相對較弱,其發揮空間也就更大。此外,不同維度、評價權重等設置也起到了引導行業發展方向的作用。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員朱俊生認為,從監管的角度看,以風險為導向的分類監管根據評價指標體系的結果進行差異化監管,有助于清晰確定監管重點,有效提升監管效率。
對于不同類型機構,監管機構將在市場準入、業務范圍、產品創新、現場檢查等方面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辦法》設置了一年的試運行期,引導行業對照評價指標做好評級準備工作。
就機構而言,朱俊生認為,可以緩解原來統一、無差別監管與機構差異化發展之間的張力,促進機構探索差異化與特色發展道路。
同時,評級體系也將引導公司提升大類資產配置與投資管理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合規文化建設、人力及信息技術資源投入和運營保障能力,這對于提高保險資產配置水平以及提升保險資管相對于其他資管業態的整體競爭力都具有積極的引導意義。
銀保監會對此表示,建立實施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評級制度有利于實現分類監管,豐富機構監管的工具箱,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提升監管效率;有利于形成正向激勵,推動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主動對標行業最佳實踐,強化合規經營意識,增強內生發展動力;有利于強化監管導向,促進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專注主業和特色,優化業務結構,支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重大戰略質效。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加強評級結果與監管政策銜接,確保監管評級結果發揮實效,分類監管措施切實落地。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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