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測試規范》《金融科技創新安全通用規范》《金融科技創新風險監控規范》3項金融行業標準經過草案稿、征求意見搞等編制階段,已形成標準送審稿。
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請各委員單位審閱標準送審材料,并在2020年9月22日前完成在線投票。
記者注意到,今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司長李偉在《當代金融家》發表文章指出,金融業標準化是現代金融體系的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
李偉提到,金融標準化提升金融風險防控能力。他說,按照“標準先行、制度保障”原則,以標準化手段支持提升金融科技守正創新能力和綜合治理水平,如人民銀行發布實施的支付標記化、支付信息保護、受理終端注冊管理、移動終端可信執行環境、移動金融客戶端應用軟件等技術標準,并將金融科技產品納入國家統一推行的認證體系,切實防范因產品質量缺陷引發的風險向金融領域傳導。
而在去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二級巡視員楊富玉也公開指出,要強化標準對新技術應用規范引導作用。
他說,近年來,金融科技迅猛發展,不斷改變各國和地區的經濟金融版圖。金融科技在提供廣泛機遇的同時,增加了潛在風險。國際社會形成共識,金融科技能夠促進金融發展、金融普惠和金融提效,但相應會增加金融穩定、市場誠信、消費者與投資者保護的風險,對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要求,標準尤其是推薦性標準可以發揮獨有的“軟法”作用。
有一種觀點認為,標準阻礙創新,企業可以運用其市場影響力,制定游戲規則,與銀行共享數據,實現甚至超越國外開放銀行制度想達到的目標。楊富玉指出,這種觀點是短視狹隘的,沒有看到在專有接口模式下,數據不規范、競爭不充分、創新不持續、公共利益受損的風險。
當時,他就透露,人民銀行正在抓緊組織研制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17項金融科技標準,歡迎廣大金融機構、科技企業、科研院校等各方力量以不同形式參與,也支持外資企業加入標準工作組,公平參與金融標準編制,增強標準編制主體的多元化。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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