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來了!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今天發布了關于廣東省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公告。
公告稱,自2019年4月28日起,廣東省全面實施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下稱“企業”)在廣東省銀行開立、變更、撤銷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中國人民銀行不再核發開戶許可證。開戶許可證不再作為企業辦理其它事務的證明文件或依據。
企業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的,開戶銀行按規定完成開戶審核后,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開戶手續。企業銀行結算賬戶自開立之日即可辦理資金收付業務。企業申請變更取消許可前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應當交回原開戶許可證。
根據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有關“放管結合”精神和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強化銀行賬戶管理職責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同時,加強企業銀行賬戶管理。
其中,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開戶,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開戶銀行將向企業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核實企業開戶意愿,請企業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配合相關工作。
而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后,企業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的,應當向銀行提供基本存款賬戶編號。開戶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后會告知企業基本存款賬戶編號。如遺忘基本存款賬戶編號,企業可按照開戶銀行規定申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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