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消息稱,6月11日起,將在江蘇省泰州市和浙江省臺州市開展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試點工作,試點地區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調整為備案制。
試點地區銀行按規定審核企業身份、開戶意愿真實性以及基本存款賬戶唯一性后,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該賬戶后續辦理變更、撤銷業務也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無需經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核準。
此次試點業務處理分為兩個階段,自6月11日起為第一階段,第二階段自12月1日起,試點地區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除按照第一階段業務處理辦法執行外,增加完善賬戶管理協議、增加身份驗證方式、加強“公轉私”管理、健全異常情況處理機制、加強銷戶管理等試點內容。
作為試點的配套措施,人民銀行還規定了一系列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措施,比如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實行面簽制度,企業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由兩名銀行工作人員共同親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在開戶申請書和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上簽名確認,并留存面簽的視頻、音頻等資料;依托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對企業基本存款賬戶的唯一性及開戶資料的合規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對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開展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等。
業內人士認為,開展企業銀行賬戶“備案制”試點,將為今后銀行賬戶管理制度改革積累經驗。此舉將進一步便利企業開戶,改善營商環境,有利于銀行業務創新,提升對銀行賬戶的監管效能。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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