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周,P2P行業的情緒仿佛經歷了一場過山車,1月21日,175號文(2018)被披露,市場一片哀鴻。1月23日,1號文(2019)披露,行業又看到了希望......
1月2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先前聯合發布的《關于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范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175號文”)流出,引發業內劇烈反響。文件明確未來的政策方向是“以機構退出為主要工作方向,對于多數非嚴格合規機構,堅持能退就退,能關就關?!?/P>
從175號文件看,監管并沒有談及備案,很多人直接解讀:P2P要完蛋了,是時候跟它說再見了……
1月21日下午,財新披露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小組發布的2019年1號文《關于進一步做實P2P網絡借貸合規檢查及后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1號文”)。文件明確指出,2018年12月底,大部分地區已經完成行政核查。2019年一季度開始,開展合規檢查工作及整改效果的驗收檢查。
1號文的披露,讓行業又看到了希望,備案繼續,P2P有救!
不破不立,一身是病的P2P行業,確實需要先“刮骨”,再“療傷”。
十年P2P 沉珂難治
2007年,P2P進入我國,彼時,行業尚處于萌芽階段,機構不多,監管方面也處于真空狀態。
2013年、2014年,P2P行業迎來了大爆發。2013年起我國國內各大銀行開始收縮貸款,為P2P網絡借貸平臺帶來了市場,很多投機者紛紛投入到了這片藍海。2014年,國家表明了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態度,并在政策上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給予了大力支持,一時間又一大批P2P平臺如雨后春筍出現。
P2P興盛的同時,混亂和問題也層出不窮,彼時,我國P2P行業監管尚處于混沌狀態,又缺乏完善的信用體系,再加上很多P2P平臺本身就不合規,自融、假標等問題較多,這個行業常常伴隨著數不盡的麻煩和危機,網上流傳著這樣一句話:P2P爆雷名單像衛生紙一樣長。
微信圖片_20190125175222.jpg(資料來源:網貸之家)
2013年,一些收益過高的平臺開始紛紛爆雷,倒了將近一百家平臺。2014年停業及問題平臺數是2013年的3倍,這次爆雷潮直接引爆了當時很多看起來還穩健的平臺,中匯在線,恒融財富,中貿易融,渝商創投等都紛紛倒下。
而2013年、2014年還只是個開始,2015年和2016年,P2P經歷了大規模的雷潮,停業及問題平臺直接飆到了3000多家(2015年1291家,2016年1721家),是前兩年的10倍。e租寶、泛亞、中晉等公司相繼爆雷,僅2015年全年牽扯到的資金超過100億元,二十多萬人本息盡失。
突然爆發的P2P,鉆了政策時間差的空子。2015年的7月,《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終于正式對外發布,自此,互聯網金融結束了一直以來“無監管、無門檻、無規則”的三無狀態。
2016年8月,銀監會、公安部、工信部、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四部委聯合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這也意味著P2P網貸行業首部業務規范政策正式面世。
監管意見出臺,讓很多不規范的平臺很恐慌,也就引發了一大波雷潮。
2017年2月和8月,銀監會分別下發了《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標志著網貸行業銀行存管、備案(2016年11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規政策悉數落地,并與2016年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共同組成網貸行業“1+3”制度體系。網貸行業“1+3”制度框架是國家部委級監管政策,在全國性網貸備案細則沒有出臺之前,“1+3”監管制度是各地制定監管政策的基礎和標準。
經過了2015年、2016年的大雷潮,以及監管的進一步完善,2017年,P2P行業相對平穩,但依然有723家平臺停業或出問題。
2017年12月8日,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應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備案,也就意味著P2P行業將通過國家審查被“招安”,解決自身合法身份問題。為了達到備案標準,P2P機構開始紛紛進行合規整改,不少平臺砍掉了一些業務。然而,原本定于2018年6月完成的備案宣布延期,一時間P2P行業再次慌了起來。
外部經濟不好,備案又延期了,2018年6月,P2P直接開始了鋪天蓋地的爆雷潮,據網貸之家數據,2018年6月和7月,P2P行業出現了266家問題平臺,138家停業及轉型平臺。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全年停業及問題平臺總計為1279家,其中問題平臺達658家,停業及轉型平臺達621家。相當于在過去近一年的時間里,幾乎每天都有2家P2P平臺出現逾期、跑路或者倒閉等情況。
盡管,2018年問題平臺數并非歷史最高峰,但2018年問題平臺的影響卻是最廣的。2018年問題平臺涉及貸款余額超千億元,達到1434.1億元,遠超此前問題平臺累計涉及貸款余額總和。截至2018年12月底,問題平臺歷史累計涉及的出借人數約為215.4萬人(不考慮去重情況),涉及貸款余額約為1766.5億元,占歷史累計成交量的比例約為2.20%,一時間兩百多萬P2P投資者成了“金融難民”。
這場爆雷還牽扯到了不少公司,鄰家便利店、北京尚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極路由等企業紛紛因資金斷裂關門。
為防止民間金融風險向正規金融傳遞,2018年下半年,監管部門開始了一系列動作。
2018年8月,P2P行業啟動了合規檢查,包括機構自查、行業協會自律檢查、地方監管行政核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119條自查自糾問題清單。9月,部分地方監管部門下發開展合規檢查的通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公布第一批銀行存管白名單。10月,部分地區進入自律檢查階段,少部分地區進入行政核查階段。12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開啟非現場檢查深圳市、杭州市互聯網金融協會重申壓降貸款余額、出借人數規模等。事實上,各地情況不一,檢查的進度也存在著差異,備案一事到目前仍是懸而未決。
能退就退,能關就關
微信圖片_20190125175227.jpg1月21日,175號文的披露受到大量業內人士的關注。文件指出“以機構退出為主要工作方向,對于多數非嚴格合規機構,堅持能退就退,能關就關?!?,且未提及備案,一時間行業一片哀嚎:P2P將死。
175號文把P2P網貸機構分為已出險機構和未出險機構,要求各地摸清轄內P2P網貸機構底數的基礎上,按照風險狀況進行分類,繪制風險圖譜、明確任務清單。
具體分類如下:
1、已出險機構,分為已經立案和未立案機構,未立案機構又分惡意退出和主動清退類。
對于已出險機構,工作目標是提高追贓挽損水平,平穩有序處置風險,不發生群體性事件。壓實機構責任,管控機構賬戶和實控人、高管的個人資金賬戶,防止非法向境外轉移,同時也堅決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
2、未出險機構,按照存量業務規模分類,分為僵尸類機構、規模較小機構、規模較大機構。其中,未出險且規模較大機構,又被分為正常機構和高風險機構。
對于在營規模較小的機構和在營高風險機構要引導、努力實現無風險、良性退出,對于僵尸類機構要盡快推動機構主體退出。
對于規模較大的正常機構,根據175號文,要堅決清理違法違規業務,不留風險隱患。開展合規檢查、嚴格管控存量規模和投資人數、執行“雙降”要求、督促機構開展集中信息披露、定期評估機構風險狀況等。
2018年11月開始,杭州集中清退待收金額1億元以下平臺;北京集中清退待收金額5000萬以下的平臺;深圳集中清退待收金額2億以下平臺。
模較大高風險機構的判定,則需要當地監管部門具體清查,是否存在以下任一問題:自融、假標,或者資金流向不明;項目逾期金額占比超過10%;負面輿情和信訪較多;拒絕、怠于配合整治要求;合規檢查發現存在“一票否決”事項。
從這樣的分類標準下看,只有一小批嚴格合規的頭部平臺能夠生存下來。此外,市場上存續的P2P平臺數量仍然過多。據網貸之家的數據,2018年底市場上存續的P2P平臺數量仍然高達1000家左右。參考信托公司目前的68家牌照,第三方支付公司目前的兩百余家牌照,基金代銷目前的一百余家牌照,無疑P2P存續平臺數量仍需要進一步減少。不少專家預測,90%—95%的平臺將會被清退。
在指明了“能退就退,能關就關”的同時,175號文還是給行業開了幾道口子,創造條件推動P2P的積極轉型。文件提到“要積極引導部分機構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等?!钡?,不少人對這種轉型的可操作性并不樂觀。
數據接入 備案繼續
在陰霾覆蓋了兩天后,1月23日,P2P行業突然又傳來好消息,備案繼續了!
財新披露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小組發布的2019年1號文《關于進一步做實P2P網絡借貸合規檢查及后續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確指出,2018年12月底,大部分地區已經完成行政核查。2019年一季度開始,開展合規檢查工作及整改效果的驗收檢查。
1號文的核心要求是:
1.數據對接。將啟動全國P2P平臺的實時數據接入工作,實現對各家網貸機構交易數據的全量、實時接入。統計監測數據報送至由網安中心與網貸整治辦聯合開發的「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網貸機構統計報送系統」。
2.信息披露。各省級整治辦還要組織實施本轄區完成行政核查的P2P平臺加強信息披露工作,委托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臺」開展信息披露,對新發布產品進行產品登記披露。
那些不愿意進行實時數據接入、不進行全面信息披露或者不實披露的機構,這次1號文件說的也很明確,只有一條路:清退。
此外,1號文還強調了“三降”。一是確保轄區內P2P平臺總數、業務總規模、投資人數實現“三降”,二是確保每家P2P平臺投資者數量、業務規模以及借款人數實現“三降”。以此控制市場風險繼續蔓延。
總結
結合175號文和1號文,也可以看清監管部門在P2P管理方面的考量,清理、備案兩手抓,一方面下重手“刮骨”,另一方面也同時進行“療傷” 。清退一部分容易出現問題的平臺,剩下規模較大的合規平臺梳理清楚,建立可持續的監管體系。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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