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萬億銀行理財終于迎來“靴子”落地。經過兩個月的征求意見,9月28日,銀保監會正式下發《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即日起實施。
相比于征求意見稿,《理財辦法》在理財產品投資范圍、穿透管理和理財投資顧問管理等方面,采納市場機構反饋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要求,如明確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包括ABN)屬于理財產品投資范圍;在流動性風險管理、壓力測試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一步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要求,與其他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準保持一致;在私募理財產品銷售方面,借鑒國內外通行做法,引入不少于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要求。此外,還進一步提高了條款表述的針對性和準確性。
2017年以來,隨著銀保監會持續加大監管力度,銀行理財業務已在按照監管導向有序調整,總體呈現出更穩健和可持續的發展態勢。2018年以來,銀行理財業務總體運行平穩,8月末為22.32萬億元。理財資金主要投向債券、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標準化資產,占比約為70%;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占比約為15%左右,總體保持穩定。
公募理財可通過投資
公募基金間接入市
公募理財究竟能否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此前市場一直十分關心。此次《理財辦法》所明確的內容與征求意見稿基本一致,即公募理財產品可通過投資各類公募基金間接入市,但尚不能直接入市。
現行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制度允許私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但規定公募理財產品只能投資貨幣型和債券型基金?!独碡斵k法》繼續允許私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在理財業務仍由銀行內設部門開展的情況下,放開公募理財產品不能投資與股票相關公募基金的限制,允許公募理財產品通過投資各類公募基金間接進入股市。同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層資產。
原工商銀行行長楊凱生對此表示,銀行也應該為有各類投資意向,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客戶提供必要的投資工具和服務,這既是銀行客戶、社會公眾日趨增多的一種金融服務需求,也是資本市場進一步健康發展的需要,關鍵是如何把握風險與發展的關系。因此,理財辦法的這種處理是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說是有一定藝術性的。
此外,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透露,下一步,銀行通過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后,允許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間接投資股票,相關要求在《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中具體規定。
理財子公司
將有諸多“福利”
除《理財辦法》外,《理財子公司辦法》本次并未發布。不過,據了解,目前銀保監會已起草了理財子公司辦法,并將廣泛征求意見及早發布。
值得注意的是,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相比于《理財辦法》,《理財子公司辦法》將會在多方面予以放寬要求,以達到與《資管新規》和其他同類金融機構總體保持一致的目的。
除上述允許理財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外,下一步,理財子公司還有以下幾項“福利”:一是監管不設置理財銷售起點硬性要求,銀行自行設置;相比之下,如果理財業務仍由銀行內設部門開展,則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從過去的5萬元降到了1萬元。
二是擴大銷售渠道和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理財辦法》中規定,理財產品所投資資管產品的發行機構、受托投資機構和投資顧問為持牌金融機構。相比之下,據了解,下一步,在理財子公司業務規則中,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此舉將利于擴大理財產品的銷售渠道。
三是不強制要求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在銀行營業網點進行面簽,可通過網上面簽;四是允許發行分級理財產品。
在“資管新規”、《理財辦法》和《銀行理財子公司辦法》三者的關系和定位方面,《理財辦法》為“資管新規”的配套實施細則,并與“資管新規”監管要求保持一致,適用于銀行尚未通過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的情形,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需同時遵守“資管新規”和《理財辦法》?!渡虡I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擬作為《理財辦法》的配套制度,其適用的監管規定與其他同類金融機構總體保持一致。
責任編輯:松崎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