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參考報消息,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楊東表示,北京市網貸業監管細則將于3月份出臺,且細則內容不涉及風險備付金問題。
截至2月22日,北京監管部門已對62家平臺發放了整改通知書,具體由各區金融辦發放到機構手上。在發放之前,銀監局、金融局等監管部門會與各機構進行溝通交流。
另據零壹財經報道,針對此前媒體報道的“北京將‘禁止平臺設立風險準備金’”一事,零壹財經了解到,“不保本保息,不誤導投資人”是“是否違規”的核心,而不是字面意義上的凡是“風險準備金”都是違規的。公司預期未來將會出現一些支出或損失時,加以估算,預先提列,即為準備金。平臺企業用自有資金提取的準備金是企業自己的事,是為自己做準備的,與平臺上的借貸雙方均沒有關系;平臺企業利用“風險準備金”做宣傳、誤導金融消費者、營造低風險甚至無風險的假象是不合規的。此外,如果企業用自己的錢來提供擔保也是不合規的。(互金觀察站)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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