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其官網公告稱,我委發現網上流傳一篇“四大行債轉股工作全面暫停發改委明令禁止‘明股實債’”文章。我委特此聲明:文章中涉及我委的內容不實,純屬編造,我委保留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的權利。
對于此前傳聞,某國有大行債轉股業務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屬于謠言,近期發改委并未就債轉股業務開過會,該行也未接到發改委的類似通知。市場化債轉股作為一項常規業務,我們一直都在推進?!?/P>
不過,他也表示,監管層鼓勵的是做真股,實施真正的債轉股,真正成為股東參與企業的公司治理,但并未叫?!懊鞴蓪崅?。
1月10日,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通過兩個多月的運行,四大行及資產管理公司與23家企業簽訂了市場化債轉股框架協議,整個協議額超過3000億人民幣。
徐紹史還表示,市場化債轉股業務在對象企業的選擇、實施模式的方案、預期效果方面,都符合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符合國務院文件的精神,今年還會加大力度推動。
債轉股已簽約3000億
1月10日,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就企業的杠桿率和市場化債轉股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徐紹史表示,中國的總杠桿率跟主要經濟體相比并不明顯偏高,債務率為250%左右,居民和政府的杠桿率偏低,非金融企業的杠桿率偏高。
針對企業杠桿率較高的問題,徐紹史表示,不必過于擔憂,但也要積極降低企業杠桿率,防范企業高杠桿帶來的風險。
2016年10月,國務院出臺了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指導意見,其中的探索包括市場化債轉股業務。徐紹史表示,通過文件發布后兩個多月的運行,已經有了突破。他表示所講的突破就是:“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通過所屬機構,還有一些資產管理公司,比如信達資產、陜西金融資產等,已經跟煤炭、鋼鐵、有色、建筑工程、交通運輸這些領域的23家企業簽訂了市場化債轉股框架協議,整個協議額超過3000億元人民幣,我們覺得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
徐紹史表示,市場化債轉股業務在對象企業的選擇、實施模式的方案、預期效果方面,都符合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符合國務院文件的精神,我們在今年還會進一步加大力度來推動這項工作。同時,徐紹史強調債轉股只是國務院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七條措施之一,還要跟其他加快“僵尸企業”出清、深化企業改革、建立企業自身債務杠桿約束長效機制等結合起來。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建行、工行等國有大行主導的由銀行子公司設立基金募集社會資金,進行交叉債轉股的模式成了主流。
建行先后與武鋼集團、云錫集團、廣晟集團、廣州交投、廈門海翼、重慶建工、山東能源、山西焦煤、陜西煤化工集團、陜西能源集團、陜西有色等公司簽署了債轉股投資協議,金額約1700億。工行與山東黃金集團、冀東集團、太鋼集團、同煤集團、陽煤集團、越秀集團等均簽署了債轉股合作的框架協議,投資金額約為450億元。
爭議“明股實債”
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分析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債轉股只是不良貸款及風險化解的手段,長期當企業的股東并非銀行的意愿。因此在設計方案時,銀行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如何退出。加上的債轉股投入的資金中,很大一部分是銀行的理財資金,為了退出方便以及本金安全,難免會設置回購條款、投資期限、固定回報等要求?!?/P>
在已經落地的多單項目中,確實有銀行表示,在募集社會化資金參與市場化債轉股的過程中,要平衡投資者收益和企業降低財務成本的需求。最為常見的做法就是“明股實債”,即名義上的實施機構持有企業的股權,但為了給投資者較為穩定的收益,也會設定要求企業按照一定條件“回購股權”,并支付固定的成本。
在前述國有大行負責人看來,明股實債作為一種夾層融資方式,企業有需求,但不是真正的債轉股。銀行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業務,作為一種探索,政策層面是引導長期的社會資金進入實體經濟。
有人認為,明股實債僅僅是將短期債務轉為長期債務,實質是“債務置換”而不是債轉股。某券商銀行業分析師也認為,債轉股不是簡單的債權轉股權,核心要義在于債權轉成股權之后,新的股東對這家企業經營進行改善,實現價值提升。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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