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披露一則批復顯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同意浙江縉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辦外匯業務,核準該行外匯業務經營范圍為: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國際結算。
批復顯示,該行應持本批復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購買外匯營運資金并確定結算代理行,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提交法定驗資機構對外匯營運資金的驗資報告和法定驗資機構、人員的資質證明以及結算代理行的有關證明材料,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水監管分局書面確認后方可正式辦理外匯業務。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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