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省一策”的政策導向下,一張張省聯社改革的“新面孔”正在浮現。
1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披露,同意籌建廣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西農商聯合銀行”)、海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南農商行”)、四川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四川農商聯合銀行”)。
落款時間顯示,廣西農商聯合銀行獲批籌建時間為2023年12月15日,海南農商行、四川農商聯合銀行獲批時間均為2023年12月29日。根據監管批文,籌建工作小組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籌建事宜,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自2022年4月改革“第一單”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掛牌成立至今,此輪農信社深化改革中,已有7地改革方案正式落定。其中,海南和遼寧按照統一法人的思路成立了“省級農商行”,四川、廣西、山西、河南和浙江則保持兩級法人地位不變,選擇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
此外,2023年甘肅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宣布要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但目前正式籌建的批文尚未公布。截至目前,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遼寧農商行、河南農商聯合銀行和山西農商聯合銀行均已正式掛牌開業,開啟了改革后的新篇章。
聯合銀行模式或成主流
據了解,省聯社改革討論較廣的模式共有四種:一是成立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二是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三是改制為金融控股公司,四是改制為金融服務公司。從目前來看,成立省級農商銀行和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兩種模式更為常見,且選擇后者的地區更多。
多名受訪人士指出,將省聯社改制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可在保持兩級法人地位不變的同時,申請業務資質和牌照,增強服務內容和能力。而一些改革化險任務較重或者機構數量較少的地區,可能會傾向于成立省級農商銀行。
一位浙江農信人士告訴記者,他理解按照“一省一策、因地制宜”的改革思路,部分地區的農信社改革方案可能更偏重于改革化險,但對于浙江而言,保持“自下而上”的股權架構、組建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的成本較小,同時可以更好的發揮““大平臺+小法人”的作用。未來,金融科技和財富管理可能是兩個重要的發力點。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表示,農商聯合銀行模式基本不改變各個行社的獨立法人地位,也不太會削弱各行社服務縣域經濟、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力。但即便是農商聯合銀行模式,在各地實施情況也并不一樣。
例如,雖然河南農商聯合銀行與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都叫聯合銀行,但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是“自下而上”的模式,全省82家農商行、農信社是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的股東;但河南農商聯合銀行是“自上而下”的模式,在股權關系上與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是完全相反的。
再如,從《組建遼寧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來看,遼寧省農商銀行與遼寧省聯社兩個機構并立存在,類似陜西秦農銀行與陜西省聯社。另外,在機構數量比較少、經營區域相對小的少數省份,比如海南,選擇了直接組建省級農商銀行。
至于本輪農信社改革中是否有必要“保持縣域法人數量基本穩定”的業內爭議,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認為,小法人機構仍然有存在的必要,但不同區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部分的整合,在兼顧抗風險能力和服務當地、支農支小之間找到合適的平衡點。
例如,盡管四川已經決定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但在一定范圍內仍然鼓勵中小農信機構的吸收合并。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四川監管局日前披露的批復顯示,同意德陽農村商業銀行吸收合并四川廣漢農村商業銀行、四川什邡農村商業銀行、四川綿竹農村商業銀行四川中江農村商業銀行,并承繼上述4家銀行的債權、債務。
關鍵在于明確農信機構定位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曉春告訴記者,無論是成立省級農商行還是組建農商聯合銀行都是具體執行層面的問題,當前農信社改革的一大關鍵應當是明確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具體發展定位。從頂層設計層面厘清中國的農信體系到底是要走合作金融的路線還是商業金融路線,對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方向至關重要。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日前發布的《中國普惠金融發展報告(2023)》(下稱《報告》)認為,今天鄉村金融要回答的重大問題,不是停留在表面的如何服務三農的問題,而是如何重構金融體系,既要競爭又要良性競爭,既要實現社會目標又要形成商業可持續的金融生態體系。
《報告》指出,其中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就是,布局中國鄉村每個角落且已生存發展70年的農村信用社包括農村商業銀行以及省聯社如何重新定位,重新確立經營模式以及制定機構的使命和目標。只有解決這個核心問題,也就是鄉村金融格局中的基本盤問題,鄉村金融才能形成助力鄉村振興戰略活躍有效的動能。
劉曉春直言,無論采用哪種改革模式,省聯社改制之后的管理體系、人才體系、業務體系和制度體系都要及時跟上,如果這些根本性的問題不解決,改革的深層次問題仍然存在。而改制后的體系建設工作也與管理層和股東對農信體系發展定位的認識息息相關,這就又回到了頂層設計。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明確,將進一步深化農信社改革。支持各省區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因地制宜制定改革方案,推動改制后的省級機構規范履職,堅持農信社服務當地、“三農”和城鄉居民基本定位,引導其成為支農支小特色鮮明的現代金融機構。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末,全國農信社系統共有機構2142家(農村商業銀行1604家、農村信用聯社515家、農村合作銀行23家),資產合計47.8萬億元,同比增長9.9%;負債合計44.4萬億元,同比增長10.3%;各項存款余額37.5萬億元,同比增長11.5%;各項貸款余額26.2萬億元,同比增長10.2%;不良貸款率3.48%,資本充足率12.02%,2022年累計實現凈利潤2188億元。
責任編輯:韓希宇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