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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監管總局:加強第三方合作中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

            李愿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2023-06-29 08:40:38 數據 安全 金融安全
            李愿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2023-06-29 08:40:38

            核心提示部分銀行保險機構的外包服務商發生多起安全風險事件,對銀行保險機構的網絡和數據安全、業務連續性造成一定影響,暴露出銀行保險機構在外包服務管理上存在突出風險問題。

            6月27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向各地方銀保監局、銀行、保險、理財公司等機構下發了《關于加強第三方合作中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稱,近期,部分銀行保險機構的外包服務商發生多起安全風險事件,對銀行保險機構的網絡和數據安全、業務連續性造成一定影響,暴露出銀行保險機構在外包服務管理上存在突出風險問題。

            《通知》明確列示了一家頭部平臺相關服務風險情況、多家銀行保險和數據中心托管服務商的科技外包風險情況,并提出了相應的監管要求。

            《通知》強調,各銀行保險機構應對照相關問題,深入排查供應鏈風險隱患,切實加強整改。各級派出機構要督促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嚴格落實上述工作要求,嚴肅處置因管理不當引發的重大風險事件?!吧婕啊锻ㄖ吠▓蟀踩录挠嘘P銀行保險機構,要制定風險整改方案和計劃,并按照監管隸屬關系向總局或派出機構報告,各級派出機構要加強評估,嚴格督促,確保落實,不留問題死?。對整改不力的機構,要及時采取監管措施”,《通知》表示。

            摸清數字生態場景合作網絡和數據安全風險底數

            對于一家頭部平臺相關服務產生的風險事件,《通知》顯示,此事件主要暴露了兩方面的風險和問題:一是銀行保險機構對數字生態場景合作情況底數不清,缺乏統籌管理;二是銀行保險機構對合作中數據安全風險和責任識別劃分不清。

            對此,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提出了三方面的監管要求:

            一是開展風險自查。針對相關問題,銀行保險機構要全面開展一次自查,摸清數字生態場景合作中的網絡和數據安全風險底數,開展排查整改。在合同協議中強化數據安全要求,對于存在違規行為或違反合同約定的,要追究有關外包合作單位的責任,在問題整改完成前,不能擴大合作范圍內容。

            二是加強科技風險統籌管理。要將數字生態合作納入到銀行保險機構的外包風險管理范圍,加強統籌管理,科技和數據管理部?應加強外包合作的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加強風險評估和事件處置。

            三是加強非駐場外包風險監測和監管報告。對于集中處理重要數據和客戶個人敏感信息的非駐場外包,以及涉及敏感級及以上數據的委托處理的外包合作,銀行保險機構應重點關注,加強風險監測,并按《銀行保險機構信息科技外包風險監管辦法》第三十七條、《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辦法》第六十條之規定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銀行保險機構應按照監管隸屬關系,于7月10日前,將風險自查和整改情況、上述平臺合作情況表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或銀保監局報告。銀保監局匯總后,于7月20日前報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壓實外包服務商安全責任

            在科技外包風險方面,《通知》列出了多家省聯社、一家保險公司、某數據中心托管服務商的相關情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表示,這些事件暴露了三方面的主要風險和問題:一是銀行保險機構在供應鏈安全管理上履職不到位;二是銀行保險機構對外包服務的應急管理機制不健全;三是外包服務商的安全管理和技術防護能力嚴重不足。

            “銀行保險機構應強化‘服務外包、責任不外包’的主體意識,切實承擔數據安全主體責任,統籌管理科技風險,壓實外包服務商安全責任,提升整體防控水平?!眹医鹑诒O督管理總局表示,并提出了三方面的監管要求:

            一是切實履行網絡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銀行保險機構應加強風險評估和盡職調查,加大監控力度和違規問責,加強對外包服務商的監督管理和實地檢查,合作結束后必須下線相關系統并刪除數據;強化合同的網絡和數據安全要求條款,驗收時嚴格執行安全風險檢查,對發生安全生產事件的要按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二是采取針對性安全保護措施。銀行保險機構對外提供數據應按“業務必需、最小權限”原則進行,系統和數據應優先在銀行保險機構本地化部署。加強邊界防護和傳輸保護,建立與外包服務商的隔離防火墻,不通過即時通訊、網盤、互聯網郵箱等不安全渠道傳輸數據。梳理外包服務商獲取、留存的銀行保險機構數據,排查個人信息和程序源代碼、系統文檔等內部技術資料,排查缺省賬戶密碼、弱口令、未定期更新口令、明文存儲口令等問題,排查系統和外部產品的漏洞,整改問題隱患。

            三是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銀行保險機構應將外包合作場景的事件應急處置納入應急預案管理,將涉及外包服務商的投訴納入投訴管理辦法,要求外包服務商第一時間報告自身的安全生產事件和投訴舉報,報告其產品或服務發現的安全缺陷和漏洞,銀行保險機構應將相關風險事件及時報告監管部門,并及時調查處置相關問題。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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