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案例解析
案例介紹
2022年10月13日,兩名客戶前往黑龍江省綏化市某支行辦理開戶及電子銀行開通業務,大堂經理詢問兩人開卡用途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客戶回答要做直播帶貨,并拿出身份證,并附帶兩張工作證明。經網點人員詳細核實,兩人身份證號碼歸屬地均為外省,且來自不同省份,但工作證明由同一單位出具,單位名稱為當地某傳媒公司,進一步查詢發現該公司注冊地址與客戶開戶地不在同一行政管轄區。
上述異常情況與前期當地反詐中心通報的異常開戶風險特征相似,網點營業主管立刻提高警惕,當即決定向當地反詐中心反饋情況,同時指導大堂經理以進一步核實開戶目的為由穩住客戶。反詐中心接到報警電話后,迅速出警到達網點,經反詐中心核實兩名客戶確實為外省來綏化開卡跑分人員,當場要求兩人簽署不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承諾書,并傳喚兩人到公安機關進行核實。經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成功抓獲隱蔽在綏化市某區以販賣銀行卡用于從事犯罪活動的販卡團伙成員13名,扣押作案手機20余部、作案車輛1臺、銀行卡30余張,及時斬斷向詐騙團伙輸送銀行卡的犯罪渠道。
綏化市某支行充分發揮銀行網點“第一道防線”優勢,及時發現并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線索,成功協助公安機關破獲案件,受到當地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表揚。
風險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條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贝驌綦娦啪W絡詐騙,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防范和打擊電信詐騙的支持和配合,切實營造警銀民攜手。全社會共同參與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才能有效遏制電信網絡詐騙。
廣大消費者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學會正確自我保護。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電信網絡詐騙防范知識,面對詐騙做到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同時,主動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法案內容,積極配合國家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發現可疑人員要提高警惕,及時撥打110或96110報警。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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