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有效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規范互聯網貸款通知》)。為進一步規范江西銀行業機構互聯網貸款業務行為,促進業務平穩健康發展,江西銀保監局于近日發布《關于轉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共八條,其中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重申了銀保監會關于合規審慎、經營地域以及過渡期安排等監管要求。
第二條至第四條結合我省實際,重點針對省內法人銀行的“合作方出資比例、合作機構集中度、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提出了更嚴格的審慎監管要求,明確省內法人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于30%,與單一合作方(含其關聯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20%,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20%。省內農村中小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互聯網貸款的,單筆貸款中合作方出資比例不得低于40%,與單一合作方(含其關聯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15%,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行全部貸款余額的15%。
第七條要求各分局、各銀行機構監管處加大對互聯網貸款業務的監管力度,通過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方式對互聯網貸款業務實施監督檢查,進一步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健康發展。
第八條明確全省非法人銀行分支機構的合作方出資比例、合作機構集中度、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等根據總行統一安排,執行《規范互聯網貸款通知》和《辦法》相關要求。信托公司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參照執行《規范互聯網貸款通知》和《辦法》要求。
下一步江西銀保監局將繼續強化對互聯網貸款業務的監管,督促指導江西銀行業機構合規審慎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實現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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