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記者涂銘、吳文詡)為服務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北京金融法院于18日正式成立。
2020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2021年1月2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于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決定。2021年3月12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任命北京金融法院院長、副院長和首批員額法官。202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正式發布。
北京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蔡慧永介紹,北京金融法院首批配備25名法官,平均年齡41.7歲,博士11名、碩士13名,平均辦案年限超過12年,68%的法官被評為各類專家型人才。
北京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安鳳德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將著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充分發揮金融審判職能作用,為國家金融戰略實施、加強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設、促進首都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有力司法保障,為首都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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