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浦發銀行發布通告稱,該行近日監測發現數家媒體的自媒體賬號發布冒用該行名義的虛假營銷活動宣傳,內容為通過掃描二維碼下載APP,注冊后連續簽到領取獎品。
浦發銀行表示,經核查,該虛假宣傳內容非浦發銀行開展的活動,該行已要求有關媒體刪除相應文章。同時,該行提醒客戶注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和財產安全,不輕信虛假的宣傳內容。對于假冒該行或者該行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浦發銀行也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每經記者注意到,類似冒用銀行名義進行營銷宣傳的情況并非個例。僅今年以來,已有包括農業銀行、華夏銀行、中山農商銀行等多家銀行發布聲明,稱有第三方冒用銀行名義或與銀行合作名義進行虛假宣傳,營銷貸款或理財投資等業務。與此同時,此類現象的頻頻出現也引起了監管的注意。
推介金融產品、誘導辦理貸款……冒用銀行名義營銷層出不窮
與浦發銀行監測到的情況類似,記者注意到,就在春節前的2月7日,華夏銀行也在官網發布重要公告,稱該行近期陸續接到蘭州、保定、鄭州、武漢、長沙、合肥、福州等地區客戶反映,有多家媒體發布了冒用該行名義的虛假營銷活動宣傳,標題為“新春送福利,所有禮品免費領回家”,內容為通過二維碼下載該行手機銀行,參與連續簽到活動可領取精彩好禮。該虛假宣傳行為涉嫌侵權。
華夏銀行聲明,該虛假宣傳涉及的營銷活動非該行開展的營銷活動,已通知活動發布的有關媒體撤銷虛假宣傳,并保留向有關方面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請廣大客戶不要輕信虛假宣傳內容。如有客戶因虛假營銷活動、非法網站和APP、詐騙電話或接受其他非法金融服務而受到任何損失,或發現通過冒用該行名義、仿冒該行APP、網站、聯系電話等提供非法金融服務的行為,請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
今年1月4日,農行泰安分行也對防范冒用銀行名義進行虛假宣傳進行警示。該行表示,某公司存在冒用與該行合作名義進行虛假宣傳的嫌疑。同時聲明,該行業務信息以官方渠道發布為準,其他非官方渠道發布的虛假信息與該行無任何關系。
此外,該行依法合規為各金融信息服務、財富管理、投資理財等單位提供正常的開戶和資金結算業務,但并不存在與金融服務外包、財富管理、理財投資類公司有“投資理財、增信擔保、銀行轉貸承諾”等方面的合作關系,該行也未授權任何金融服務外包、財富管理、理財投資類公司使用農行標識進行宣傳。
去年末,民生銀行成都分行針對有關機構或個人冒用銀行名義進行虛假宣傳及涉嫌金融詐騙作出聲明,表示有機構或個人自稱是銀行工作人員或銀行合作機構,通過騷擾電話、微信加好友或發送【XX銀行】冒名短信(短信中可能包含高額度、低利率等誘騙性信息)等方式,實施虛假宣傳或涉嫌金融詐騙等行為。
民生銀行成都分行表示,民生銀行產品在該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遠程渠道或柜臺進行銷售,可通過官方渠道查詢。若有機構或個人通過非官方渠道冒用該行名義推介、銷售金融產品,請特別注意審慎決策、防范風險。
記者注意到,除了“借”銀行名義營銷金融產品,還有不法分子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伺機套取客戶信息,誘導客戶辦理貸款業務。
2月5日,中山農商銀行發布關于防范冒用該行名義營銷貸款業務的聲明。該行表示,發現有第三方冒用中山農商銀行名義,自稱是中山農商銀行工作人員或中山農商銀行合作機構,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實施虛假宣傳等非法行為。
該行聲明消費貸款業務以官方渠道發布內容為準,并列示出具體5個官方渠道。同時提醒客戶,該行在信貸業務服務過程中,不收取客戶手續費等額外費用,請客戶認清服務主體,核實陌生營銷人員身份信息,謹慎提供個人身份信息;并且提高警惕,保護好自己的征信記錄,切勿輕信網上廣告,不隨意點擊測試貸款額度。網貸額度查詢操作將會記錄在個人征信記錄上,且易造成身份信息泄露。
另外,1月27日,貴州大方農商銀行公告稱,發現有不法分子冒用該行名義以低門檻辦理貸款為由,收取中介費用。該行表示辦理的信貸業務,不收取任何手續費用,且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或個人辦理該業務和收取中介費。
貴州大方農商銀行同時表示,歡迎社會各界監督舉報,凡是有該行內部員工以辦理貸款為由收取客戶好處費、手續費的,可保留證據向該行舉報,一經查實,舉報者可獲得獎勵。
事實上,不僅商業銀行會被“冒名”用于營銷宣傳,更有甚者冒用央行名義來銷售人民幣類收藏品。2019年12月,央行曾發布風險提示稱,一些不法商家冒用央行名義,聲稱發行“第某套人民幣珍藏冊”等人民幣類收藏品,欺騙消費者。
對此,央行明確表示,從未發行過任何“人民幣(紀念幣)珍藏冊”“人民幣(紀念幣)大全套”“人民幣(紀念幣)紀念冊”類產品,以央行名義進行宣傳的人民幣類收藏品均為虛假宣傳,請公眾注意防范。
監管提示風險:防范不法分子冒用銀行保險機構名義非法集資
隨著居民投資理財意識增強,金融領域的營銷宣傳日益豐富卻又魚目混珠。事實上,不僅銀行,冒用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名義進行虛假營銷宣傳的現象頻繁發生,這也引起了監管的重點關注。
年初,銀保監會在行業內部下發《關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銀行保險機構名義非法集資風險提示的通知》,稱近期部分理財公司或平臺虛假宣傳與保險公司合作,聲稱投資項目由保險公司擔保,保證投資資金安全。監測發現,相關主體涉嫌虛構投資項目、承諾高額收益、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存在非法集資隱患。其假借金融機構名義增信,一旦爆雷,風險極易向金融機構傳染。
為有效防控應對此類問題,上述通知作出如下提示:
一是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輿情監測,持續搜集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上涉及本機構的廣告資訊信息,發現有假借本機構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的,立即報告監管部門,并視情公開警示風險,發現涉嫌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是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完善內控機制,強化員工、印章、辦公場所管理,嚴防內外部人員利用本機構印章、網點、柜面、交易渠道開展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筑牢風險“防火墻”。
三是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履行好非法集資監測防控職責,積極開展面向公眾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加大對賬戶交易、業務辦理中涉嫌非法集資情況的監測識別力度,及時報告可疑線索,切實發揮風險防范“前哨”作用。
面對類似虛假宣傳造勢的行為,除了監管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保持警惕之外,金融消費者的識別能力和風險意識也亟待加強。
多家銀行在防范非法集資的宣傳中提示社會公眾,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理財”,不被小禮品打動,不接收“先返息”之類的誘餌。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產品。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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