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央行在三天之內連發兩文——《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支付行業迎來強監管。
筆者認為,央行《條例》和《辦法》的推出,有其必要性和及時性。
首先,在必要性方面,自2010年央行對非金融機構開展支付業務實施許可管理后,非銀支付機構持續創新、蓬勃發展。央行公布的數據顯示,2019年,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生網絡支付業務137199.98億筆,金額為249.88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5.69%和20.10%。
不過,行業在蓬勃發展的同時,問題也開始不斷暴露。
首當其沖的便是資金安全問題??蛻敉A粼谥Ц顿~戶中的資金,在一定時間階段內,表現為支付機構的沉淀資金。這部分資金如果缺少必要的監管,則存在被挪用的風險。事實上,行業內已經出現了多起此類案例,如已被摘牌的廣東益民,便涉嫌非法吸存9億元。此外,部分支付機構還以備付金存放為籌碼,從急于攬存的商業銀行牟取某些灰色利益,嚴重擾亂了金融監管秩序。
其次,隨著行業競爭和業務創新的推進,部分“偽創新”大行其道。比如,隨著消費分期、小額貸款等信貸服務交叉嵌套進支付業務,壘高貸款利率、授信次優人群等問題同步顯現。再如,第三方支付機構依托“積累”的大量數據開拓科技金融應用,由于缺乏相關規范,使得用戶數據暴露風險大大增加。
此次出臺的《條例》和《辦法》就是希望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比如,《條例》按照業務實質對第三方支付進行了重新分類。而對于創新業務,《條例》則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的業務創新及用戶資金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應當向用戶提示相關業務風險,并在業務開展前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分支機構備案。
在及時性方面,近一段時間以來,滴滴、抖音、拼多多、攜程、美團等垂直行業的小巨頭紛紛入局第三方支付。而縱觀我國支付領域,仍是“二分天下”的格局。2019年Q4的移動支付市場中,支付寶與微信支付合計占超過九成份額。
一邊是新興巨頭頻頻發起挑戰,一邊是老牌霸主占據行業絕對優勢,如此種種,中國支付領域的巨頭大戰,大有一觸即發之勢??此齐y以撼動的線上支付格局,頓時變得迷霧重重。
值此行業新一輪深度競爭展開之際,央行出臺《條例》和《辦法》,對第三方支付此前暴露的問題提出針對性方案,對行業競爭進行兼顧效率和公平的規范,無疑是十分必要的。
作為金融領域的重要一環,第三方支付機構是重要的“連接者”,一頭是銀行體系和商戶,另一頭則是廣大消費者。在巨頭紛紛入局的當下,對其基礎制度進行進一步完善,是金融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支付行業嚴監管可謂正當其時!
責任編輯:方杰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