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0年6月底銀保監會印發了《關于規范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之后,監管部門對于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的監管呈現出持續高壓態勢。
2020年12月18日,銀保監會消保局就針對在保險促銷過程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通報了四家保險機構,包括安心財險、輕松保經紀、津投經紀、保多多經紀。
上述機構在宣傳銷售短期健康險產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實宣傳(實際是將首月保費均攤至后期保費),或首月多收保費等問題。
近日,消保局在銀行保險業內部又通報了興業銀行在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中存在未充分履行保險法規定的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可回溯管理不健全等問題。
事實上,早在2019年底,銀保監會就已經實名通報互聯網銷售的違規行為,以易安財險為例,2019年6月至8月銀保監會受理反映易安財險涉嫌違法違規的互聯網保險消費投訴共266件,占銀保監會同期受理互聯網保險投訴量的64.10%。
從全年來看,2019年,銀保監會接到互聯網保險消費投訴共1.99萬件,同比增長88.59%,是2016年投訴量的7倍,銷售誤導和變相強制搭售等問題突出,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獲得感。
近年來,互聯網保險風頭正勁,第三方平臺憑借流量優勢強勢介入保險銷售,并成為傳統險企的渠道延伸,同時,“互聯網+”也孕育不少新產品、新模式,尤其是健康險等保障型險種,在互聯網平臺上具有很高的長期增長空間,百萬醫療險甚至成為互聯網保險銷售平臺的主打與標配。
早期,險企本身對互聯網銷售渠道也多有探索,但始終不成氣候,流量和銷售模式是傳統保險公司面臨的兩大門檻,隨著第三方互聯網銷售平臺崛起,雖然其產品依舊出自于保險公司,但相對來說,險企對互聯網渠道的掌控力較弱,公域流量受制于人。
這其中就產生了很多問題,自2011年以來,監管部門對于互聯網保險的監管在持續收緊。
2011年9月,保監會頒布《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標志著互聯網保險開始走向專業化及規范化。
2015 年,原保監會又發布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明確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第三方網絡平臺等概念的界定,規范行業競爭。
2019 年銀保監會進行監管升級,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于2020年12月底正式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下稱《辦法》),監管體系進一步深化,該《辦法》將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上述《辦法》尤其強調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持牌經營,目前,互聯網保險市場的主要參與主體包括傳統保險公司自建網絡平臺、互聯網保險公司、第三方互聯網中介平臺、保險科技公司等。
對于傳統保險公司而言,雖然第三方平臺的公域流量確實能帶來部分險種銷售的增長,但銷售費用也日漸可觀。據了解,目前,保險公司在深度借鑒互聯網銷售模式之后,也在持續探索私域流量,以構筑自己的流量池。
正本清源之后,互聯網保險銷售體系也將日趨規范。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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