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商務部發布《關于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陜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開展試點,試點期限為3年。
通知提出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推動數字營商環境便利化。對標國際高標準高水平,探索構建與我國數字經濟創新發展相適應、與我國數字經濟國際地位相匹配的數字營商環境。在條件相對較好的試點地區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試點。
在試點任務、具體舉措及責任分工當中,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試點任務由中央網信辦指導并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北京、上海、海南、雄安新區等試點地區負責推進。
第83項舉措指出,要探索數據服務采集、脫敏、應用、交易、監管等規則和標準;推動數據資產的商品化、證券化,探索形成大數據交易的新模式;探索對數據交易安全保障問題進行研究論證。
第115項舉措要求,支持試點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建立數據保護能力認證、數據流通備份審查、跨境數據流動和交易風險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機制。鼓勵有關試點地區參與數字規則國際合作,加大對數據的保護力度。
以下為改革措施全文:
責任編輯: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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