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判決書讓塵封已久的非法聚合支付大案重新走入大眾視野——“云付”千億非法支付案。
根據判決書顯示,主犯周師榮(云付董事長)、趙正銳(云付總經理)、張涼涼(周師榮妻子,云付財務)等16人均被判刑,其中周師榮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六百萬元。被告人趙正銳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張涼涼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除此三人以外,其他涉案人員均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云付所涉及的非法經營數額超過1005億。判決書上顯示,2015年下半年,周師榮與趙正銳經過共謀,共同開發具有支持無卡支付的POS機功能的聚合移動支付收款軟件云某App,以虛構交易的方式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的犯罪活動。
周師榮通過對接上游銀行機構、支付機構,為云某平臺提供資金結算支付通道。同時,被告人周師榮等人以“金融創新”為幌子,違反收單規定,將個人注冊會員虛擬為小微商戶,通過銀行卡支付、掃碼支付等方式,為會員提供信用卡套現等虛假交易服務,從中賺取會員刷卡費率與上游支付通道的費率差、會員升級分潤等。其間,XX平臺采用“互聯網+金融+支付+創客”的運營模式,以“人人金融、人人分紅”、“三級分銷、無限裂變”為誘餌,以低費率、高分潤、招商返點進行推廣,利用會員拉下線賺取分潤方式縱向發展會員,利用收取代理年費貼牌定制的方式,橫向為代理商定制了“XX錢包”、“YY錢包”等172個App推廣XX平臺,由XX平臺為代理商提供客戶審核、售后客服、資金結算、升級更新、系統維護、服務器架設等技術支持。
除了波及范圍廣外,云付背后還有更多的故事。
云付背后的故事
云付被“端”,背后牽扯出了更多非法聚合支付平臺。
速米錢包
經過: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間,被告人徐其敦利用與“云付”平臺(另案處理)合作并通過該平臺提供的支付通道和資金結算,在德化縣城區自主推廣“速米錢包”移動支付App,采取虛構商戶信息及虛假交易信息的方式,為用戶進行信用卡套現并從中獲利。經中國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付認定,“速米錢包”移動支付App的經營者系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支付業務;經鑒定,“速米錢包”移動支付App的實際消費人數668人,交易累計總額9210萬余元,從中非法牟利人民幣36600元。
結局:被告人徐其敦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益眾支付
經過:被告人楊興華系重慶益眾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益眾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3月28日,楊興華以重慶益眾公司名義與百事易(福建)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事易公司)簽訂云付OEM合作協議,雙方約定由重慶益眾公司委托百事易公司為其開發名為“益眾支付”的手機App,該App的主要功能為信用卡套現。百事易公司將開發完成的“益眾支付”手機App的管理賬戶和密碼交予楊興華使用。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間,被告人楊興華在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且明知其運營的“益眾支付”手機App主要功能為信用卡套現的情況下,仍在重慶益眾公司運行該“益眾支付”手機App并發展手機App會員,使會員在App的系統提示下以虛假交易的方式將其本人信用卡中的資金套現到自己的儲蓄卡中。具體操作方式為:會員在App上注冊時需要綁定會員的信用卡、儲蓄卡,然后根據App的系統提示進行操作,輸入消費金額、選擇網絡支付通道,交易支付時后臺自動生成付款訂單,使會員在不存在真實交易的情況下進行信用卡刷卡消費,該消費金額在扣除手續費后返還到會員的App賬戶,會員通過App提現功能將賬戶中的錢轉移到自己的儲蓄卡中,進而完成整個套現過程。在此期間,“益眾支付”App會員共套現資金520余萬元,楊興華從中獲利3156元。
結局:被告人楊興華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易支付
經過: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間,被告人余凌烽以福建易付天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利用同案犯周師榮、張涼涼(已判決)經營的百事易(福建)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其定制的“易支付”App,在未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利用“易支付”App以虛構交易的方式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經營金額共計人民幣(下同)44030489元,違法所得共計217029.18元。
結局:被告人余凌烽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云盈付
經過:2017年8月15日開始,被告人楊鎮欽代理經營由同案人周師榮、張涼涼、尹洪鋒等人(已判決)開設的廈門瞻世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所開發的“云盈付”App平臺,并通過手機轉發“云盈付”App廣告信息發展會員,后供會員利用該平臺實施銀行信用卡虛構交易非法套現的業務,從中收取手續費獲利。至被查獲,楊鎮欽在代理經營“云盈付”App平臺期間,共發展楊茂輝、陳育生、謝凱博等會員3000多人,上述會員共利用“云盈付”App平臺實施銀行信用卡非法套現的交易數額人民幣49247960.48元,楊鎮欽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28745.86元。
結局:被告人楊鎮欽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以上僅僅是已經公示的案件,可以看出,云付做為一個涉案資金超過千億的非法支付大案,有著眾多的代理加盟,而背后有著廈門民生銀行的支持。
根據2018年7月,廈門檢察院的通報,通過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提供的業務通道非法經營數額就已達179億元。
2018年3月,央行以“整肅支付清算市場秩序,防范支付風險”之名,對中國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開出史上最高罰單,總計1.63億元。
云付的模式
云付的模式在當時備受關注,一方面多級分潤是支付行業的較為正常的模式,另一方面,多級分潤可能涉嫌傳銷。
根據云付的相關資料介紹,云付相當于把手機變成POS機,記者在注冊上述聚合支付軟件時,需要輸入身份證、手機號、信用卡照片等敏感信息。此后在當面付界面,輸入刷卡金額,就能套現,利率等同于購物刷POS機利率,遠低于銀行信用卡取現利率。而這部分差額則會有一定比例劃歸到刷卡者的上線賬戶中。按照云付介紹,傳統實體POS機刷卡費率一般是0.6%,而云付刷卡費率最低僅為0.31%,且秒到賬。通過與大多數消費場景的0.5%~0.6%費率差,獲取利潤。
此外,根據相關報道顯示,云付分別為員工、店長、老板、渠道商、代理及合伙人,每個級別的費率不同,級別越高,費率越低。推薦五個人或者使用云付刷卡量達到30萬可以免費升級店長級別;推薦10個人或者個人使用云付刷卡量達到50萬可以免費升級老板級別;如果付費880元,可直接升級為渠道商級別并可以享受員工刷卡交易萬分之十二的分潤。而整個團隊的級別費率差有分別不同的分潤,直接推薦一名渠道商級別可拿到440元推薦獎金;付費8880元可以升級為代理商,享受員工交易最高萬分之十五的分潤;直推5個代理商公司獎勵1萬元,代理商可以拿到同級別整個團隊的萬分之一刷卡分潤;付費29800元,可直接升級為合伙人,享受員工交易最高萬分之十八的分潤;成為合伙人一年之內開發3個直推合伙人公司獎勵2萬,同級別整個團隊的萬分之一刷卡分潤。
云付費率分潤制度,A的下級渠道商B也有個下級C,是老板級別,然后C還有下級D是員工級別,D刷卡1萬元,那么A可拿到0.06%的分潤,也就是6元;B獲得0.02%的分潤,也就是2元;C獲得0.1%的分潤,也就是10元。
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同時,還涉嫌傳銷。而今云付塵埃落定,似乎一個時代也已經遠去。
責任編輯: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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