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布關于做好春節假期后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精神,各類金融機構及金融基礎設施相關機構,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各單位可結合當地地方政府防控疫情要求,實行彈性工作制,靈活調整作息時間,采取輪換上班、錯時上班,也可利用網絡辦公方式在家上班,盡可能減少人員聚集。同時,要切實做好員工疫情防控,加強員工體溫檢測和防護,做到全體員工健康保護全覆蓋。
三、各單位員工因出差、探親訪友、回鄉等正在湖北地區的,要嚴格遵守湖北地區當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違反規定擅自離開。凡近期已經從湖北地區返回工作地的,或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員工,應當按照國家疫情防控要求,居家留觀達到14天,并嚴格落實監督性醫學觀察等措施。
四、對湖北地區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可按照地方省級政府統一要求,延長假期,但延長期間,應當按照國家金融管理部門要求,采取應急值班、網絡辦公等方式,切實做好支持疫情防控所必需的金融服務,以及人民群眾生活必需的金融需求。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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