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數據時代到來,數據已經成為繼物質、能源之后,各國競相爭奪的第三大戰略資源。如何兼顧大數據開發和個人信息保護,已經成為一個世界性難題。
11月21日,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在北京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坦白講,既保護隱私又以一種正面積極的方式使用數據,這兩個目標是可以同時達成的。只不過,人們還在探索究竟應該怎么去做?!彼J為,最終,每個國家都會逐漸建立一套類似于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監管體系。
以下是問答實錄:
《21世紀》:如何平衡用數據和人工智能帶來的技術進步與個人隱私保護之間的關系?歐洲給出的解答是通過GDPR法案限制數據的使用,但這對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的應用是巨大的阻礙。美國目前還沒有關于數據隱私的聯邦立法。你認為這個平衡的界限在哪里?美國應該頒布聯邦法案么?
蓋茨:我認為美國最后一定會和歐盟一樣,通過一部類似《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法案。加州已經通過了一項法案,人們對統一標準的呼聲,最終將推動一部全國性標準的設立。我們當然不希望美國各個州標準不一。微軟和其他公司都是這一想法的支持者,所以我們最終會有一個和GDPR類似的全國性聯邦法案。
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本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有時候我們需要獲取數據來解決健康相關的問題,例如查看某種藥物是否有副作用,那可能需要檢測大量數據才能找到答案?;蛘咝枰獢祿С秩ブ浦狗缸?,這時候必須要查看相關的銀行信息、通話記錄等等。
政府獲取數據用以制止犯罪、征稅或者發現藥物副作用等規律的需要與保護隱私的要求需很好的平衡;坦白講,既保護隱私又以一種正面積極的方式使用數據,這兩個目標是可以同時達成的。只不過,人們還在探索究竟應該怎么去做。因此,我覺得,最后每一個國家都會逐漸建立一套類似于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監管體系。
印度此前掀起了一場很有意義的有關國家身份認證系統的討論。目前這個系統已經被很好地設計出來。南丹·尼萊卡尼(Nandan Nilekani,印度軟件外包公司Infosys 聯合創始人)在如何保護個人信息方面做出了非常出色的工作,他們還為此推出了一個名為“授權機制”(Consent Architecture)的方案。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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