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虛擬貨幣炒作之風又起,對此監管層接連出手。第一財經記者獲悉,近日上海市金融穩定聯席辦和人民銀行上??偛炕ソ鹫无k聯合下發通知,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排摸整治。
通知稱,近期借區塊鏈技術的推廣宣傳,虛擬貨幣炒作有抬頭跡象,為防范死灰復燃,根據國家互金整治辦相關部署,對轄內虛擬貨幣相關活動進行摸排。
摸排種類主要有三種:一是在境內組織虛擬貨幣交易;二是以“區塊鏈應用場景落地”等為由,發行“xx幣”、“xx鏈”等形式的虛擬貨幣,募集資金或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三是為注冊在境外的ICO項目、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等提供宣傳、引流、代理買賣等服務。
“從通知上來看,主要查處的應該是那些在境內做OTC(場外交易市場)交易或境外交易所,但服務了境內用戶的機構?!币晃粎^塊鏈技術資深研究者告訴記者。
通知還指出,需在11月22日前完成摸排工作,一旦發現從事上述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互聯網企業,立即報送市金融穩定聯席辦(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和人民銀行上??偛?,并督促企業立即整改退出,打早打小。
而在上海發布通知前,已有監管層相繼發聲。11月13日,央行發布《關于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法定數字貨幣情況的公告》稱,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并提示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央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
11月8日,廣東東莞金融工作局發布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該提示與2018年8月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風險提示類似,均提到要警惕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公眾資金行為。
提示還稱,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另外,今年3月,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也曾發布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ICO”、“STO”、“穩定幣”及其他變種名義進行非法金融活動的風險提示,稱要防范著“共享經濟”、“通證經濟”、“眾籌”、“共識經濟”等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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