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日,“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成立大會在北京舉行。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貨幣經營局負責人王信局長應邀出席會議并發表講話。他不僅介紹了中國人民銀行對央行數字貨幣方面的觀點,還表達了對Libra的關注,闡述了Libra可能會對全球金融穩定性、金融政策和金融體系的影響,并且還提出了央行如何應對Libra。
王信也特別談到了監管問題。他說,
從我們監管部門來看,發展監管科技,這里面有大量的現實問題需要研究,除了對大的科技巨頭大而不能倒,因為它就系統性的金融風險的問題。比如說一個非?,F實的問題:
在Libra出現了以后,你是不是允許Libra也在國內使用?現在市場上有越來越多的呼聲,前些年我們對虛擬貨幣、虛擬資產采取非常嚴格的態度。
Libra之后,應該采取一個什么樣的態度和策略?既使是在我們國家政府部門假如說支持我們的機構,當然我現在說的都是一種設想,因為哪怕是Libra本身也只是一個計劃,但是我們可以進行學術上的討論和推演。
假如說我們也支持我們的機構,我們有非常好的基礎和條件,也發行類似Libra這樣的中國版的數字貨幣,那么它的應用范圍應該是怎么樣的,它主要是用于與Libra在國際領域競爭使用呢,還是它也可以在境內得到廣泛的使用,它對我們現行的人民幣會是怎么樣的影響。當然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我們傳統的現金肯定越來越多的減少,我的精力可能從實物的現金轉向數字的現金,這對我是巨大的挑戰,對在座的各位也是有意思、有挑戰的課題。
王信身份是央行研究局局長、貨幣經營局負責人,用他的話來說他的工作對象原本是“實物現金”,將來可能要轉向“數字的現金”。因此,與之前發言多半是學者身份不同,王信更多的是現職官員,無論是區塊鏈行業還是傳統金融業、互聯網界,甚至其他產業界,對于我國區塊鏈數字貨幣的監管是否可能會進行調整可能都非常關注。
央行直面Libra將意味著什么?當然人們可能會從各種不同的角度進行解讀。王信局長的話講當然著重談的是Libra對金融體系穩定與發展的影響,但就單單對區塊鏈數字貨幣監管政策而言,我們解讀的信息是,我國的現行區塊鏈數字貨幣政策將可能會調整。我們不妨對此問題展開進行簡略分析一番。
一、 隨著2017年9月份以來境內外區塊鏈數字貨幣技術、應用、產業和監管的飛速發展,我國在某些方面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已經沒有競爭優勢甚至處于落后追趕狀態。尤其Libra項目計劃出來以后,市場上呼吁調整監管的聲音越來越多。
這一點央行也已經有所認識,而這次Libra所帶來的直接面對的現實問題就是“Libra出現以后是否允許他在國內使用?我們是不是也準備支持一個我們的類Libra項目?在Libra出現了以后,你是不是允許Libra也在國內使用?現在市場上有越來越多的呼聲,前些年我們對虛擬貨幣、虛擬資產采取非常嚴格的態度。Libra之后,應該采取一個什么樣的態度和策略?既使是在我們國家政府部門假如說支持我們的機構,當然我現在說的都是一種設想,因為哪怕是Libra本身也只是一個計劃,但是我們可以進行學術上的討論和推演?!?/p>
二、 假如允許國內使用Libra,那么意味著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我國金融體系將正式接納數字貨幣的使用,則相關配套制制度包括針對數字貨幣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審查規定將可能開啟,針對數字貨幣交易的稅收征管將可能展開,有關數字貨幣資產本身的技術可靠性評估、數字貨幣體系對系統性風險的研究、數字貨幣持有人權益保護等問題將需要加緊研究,有關數字貨幣的會計處理問題將可能會出臺,數字貨幣的貨幣、證券、商品屬于的立法、司法和執法判斷準則等將浮上水面。
三、 假如我國支持中國版的Libra,那么在上述配套措施的基礎上,將需要繼續研究出臺有關數字貨幣的發行、交易、持有、存儲等規定;數字貨幣開發運營的網絡運行風險、信息安全風險責任將需要明確,數字貨幣交易所具體監管規定可能出臺,很大的可能是實際牌照管理;數字貨幣的投融資相關系列制度包括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豁免及非豁免情況的備案注冊辦法、資金托管辦法、信息披露辦法等。
四、 就針對中國版的Libra而言,則需要考慮的內容包括:就發起人而言,以類似互聯網公司的名義來發起,還是金融機構來發起,還是以央行親自上陣;就使用范圍而言,是先局部使用還是全面推開,是僅國內使用還是推向境內外如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就使用場景而言,是否也應該包括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身份和數字內容的確權交易?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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