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25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有關工作通知》提出,公平精準有效開展民營企業授信業務。商業銀行貸款審批中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同等條件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
同時,商業銀行要堅持審核第一還款來源,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合理提高信用貸款比重。把主業突出、財務穩健、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信用良好作為授信主要依據。
對于制造業企業,要把經營穩健、訂單充足和用水用電正常等作為授信重要考慮因素。
對于科創型輕資產企業,要把創始人專業專注、有知識產權等作為授信重要考慮因素。要依托產業鏈核心企業信用、真實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資金流閉環,為上下游企業提供無需抵押擔保的訂單融資、應收應付賬款融資。
責任編輯: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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