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WEMONEY訊 11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向大家介紹了公安機關著力打擊“套路貸”犯罪的有關情況。據介紹,自2016年至2018年10月底,上海市共打掉316個“套路貸”違法犯罪團伙,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770余人,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超過12億元。僅2018年,上海全市打掉“套路貸”犯罪團伙130個,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770余人,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4.5億余元。
近年來,以“套路貸”手法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社會危害性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經過對偵辦的數百起“套路貸”案件分析梳理,公安機關發現此類案件的犯罪活動主要發生于2012年至2016年期間。
辦案過程中,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進行對接,就“套路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反復進行研商,為成功辦理此案奠定了扎實基礎。2016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打擊了全國第一起“套路貸”案件。目前,上海打擊“套路貸”違法犯罪的經驗得到了上海市委市政府、公安部的充分肯定,形成了在全國予以推廣的打擊“套路貸”的“上海模式”。下一階段,上海市公安局將繼續開展嚴厲打擊“套路貸”專項行動,確保從根本上遏制此類犯罪活動。
同時將持續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合力共建全市金融領域安防體系。在此警方提示廣大市民群眾,如需借款融資最好找具有金融資質的相關機構進行辦理,切勿輕信非正規的所謂貸款公司,以免落入犯罪分子設下的圈套。一旦發現已經被騙,須及時向警方報案。據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三支隊支隊長張琛介紹,在打擊“套路貸”犯罪活動中,警方發現“套路貸”犯罪活動的主要有以下作案手法:
一是制造民間借貸假象。犯罪嫌疑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但實質均無金融資質,并以個人名義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個人民間借貸假象。犯罪嫌疑人以“違約金”“保證金”“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陰陽合同”“虛高借款合同”以及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房產買賣委托書、房屋租賃合同等顯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各類合同,有的還要求借款人辦理上述合同的公證手續。
二是制造銀行流水痕跡。犯罪嫌疑人將虛高后的借款金額轉入借款人銀行賬戶后,要求借款人在銀行柜面將上述款項提現,形成“銀行流水與借款合同一致”的證據,但犯罪嫌疑人要求借款人只得保留實際借款金額,其余虛增款額須交還犯罪嫌疑人。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讓被害人抱著提取出的現金進行照相,刻意制造被害人已取得所借款額的假象。
三是單方面肆意認定違約。在簽訂借款合同并制作銀行走賬流水后,通過“變相拒收還款”“借款人還背負其它高利貸”等方式和無理借口故意造成或單方面宣稱借款人“違約”,并要求全額償還“虛增債務”,“虛增款務”往往大于本金數倍,甚至數十倍。
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借款人無力償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扮演”其他公司)與借款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是軟硬兼施“索債”。犯罪團伙成員自行實施或雇傭社會閑散人員采取暴力手段或軟暴力手段侵害借款人合法權益,滋擾借款人及其近親屬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及其近親屬施壓;或提起民事訴訟,向法院主張所謂的“合法債權”,實現侵占借款人及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責任編輯: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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