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團伙針對大學生設立校園貸款,故意制造借款人違約,逼迫還貸,部分大學生被逼退休學。近日,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敲詐勒索罪對鄧某等7名校園套路貸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
2017年10月,鄧某伙同王某、覃某在武漢設立了一個專門針對大學生群體放貸的“花啦分期”工作室。后與楊某、張某等4人形成一個分工明確的犯罪團伙。該團伙在武漢、咸寧、荊州等地高校向在讀大學生放貸共計放貸100余筆,80余萬元。其中在咸寧高校發放20余筆貸款。
該團伙向大學生借款每筆8000元,簽訂借款合同、還款計劃、違約協議和借條、收條后,以保證金、資料費、審核費、中介費等名義又扣去2800元至3500元不等的費用,實際得到的借款只有4500元至5200元。借款幾天后,該團伙故意制造借款人違約,通知發生逾期,要求大學生一次性支付8000元本金和一年36%的利息以及3000元違約金和3000元催收費等共計12000元至16000元。學生如果不還錢,就利用軟件不停給學生、父母、輔導員老師發短信、打電話騷擾,同時采取威脅、滋擾、非法拘禁等手段,現已查證五名大學生被詐騙和敲詐勒索人民幣5萬余元,部分人因追款討債而退學、休學。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責任編輯: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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