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主管的《金融時報》昨天晚間發布消息稱,央行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間組織開展了同業賬戶專項檢查,涉及銀行(含分支機構,下同)2600余家。根據專項檢查結果,央行對違規情況相對較嚴重的銀行進行通報,同時要求銀行于3至6個月不等時間內完成整改。整改期間,上述銀行合規開立的同業賬戶可正常辦理相關業務。
據悉,此次專項檢查旨在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通知》等相關管理制度要求,切實防范金融風險。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本次檢查涉及銀行2600余家。經檢查,大多數銀行能夠落實管理制度要求,個別銀行存在違規問題多、違規程度高,以及開戶審核環節把關不嚴等現象。
這位負責人表示,本著公正、公開原則,央行根據此次專項檢查結果,對違規情況相對較嚴重的銀行進行了通報,要求加強同業賬戶管理,規范制度建設。同時,綜合考慮違規機構、違規問題數量及違規嚴重程度等因素,央行要求銀行于3至6個月不等時間內對違規開立、使用的同業賬戶完成整改。
下一步,央行將督促違規銀行做好整改工作,并組織對違規情況較嚴重的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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