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互聯網金融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迅速發展的網貸行業因跑路、信息泄露等問題受到監管的關注,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介紹相關監管的主要任務和總原則。
2016年8月24日,網貸行業的“基本法”出臺——銀監會聯合工信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野蠻生長的P2P網貸行業終于有了合規發展的方向。
李均鋒表示:“網絡借貸機構長期缺乏監管、缺規則、缺門檻,《辦法》就是要解決這個三缺或者三無的問題,其中一項主要的任務是明確對網絡借貸機構由誰來監管,誰來負責??偟脑瓌t是,不是哪家監管部門、哪個監管主體一家能包打天下,必須實行協同的、共同的監管,四個部門都是網絡借貸的監管主體之一?!?/P>
究竟符合什么樣的條件才能算是一家合規的P2P網貸平臺,此前各方眾說紛紜。對此,銀監會給出了答案:銀監會2016年11月印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明確對網貸機構備案登記管理采取新老劃段的原則,對于存量機構,與目前正在開展的專項整治工作相結合,整改合規一家備案一家,整改不合格的機構不予備案,對于新設機構,按照指引要求,進行備案管理。網貸機構只有在監管部門取得備案登記證明,在工信部門完成申請電信增值業務許可并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簽訂資金存管協議后,才真正成為一家基本合規的P2P網貸機構,監管部門才可以在其官方網站上對這家機構進行公示。
P2P網貸行業的興起是為了填補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的空白地帶,監管對它的期許和定位亦是如此,一直以來強調以“小額分散”來保護投資人權益,同時也可以降低網貸機構的道德風險。
李均鋒說:“從目前來看,在風險控制和信息搜集上也只能定位為這種小的融資需求,我們大的融資需求,幾千萬上億的,沒有現場的實地的調查和風險控制,單靠我們網上的信息搜集、大數據的處理,是解決不了大額資金需求風險控制的問題?!?/P>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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