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監管收緊,合規趨勢席卷而來,未來的金融科技行業注定了科技與合規相生相依?!?月6日,在成都舉行的第十六期“蜀融匯”——“緊守金融底線合規科技發展”企業數智化發展論壇上,四川省金融科技學會會長兼首席經濟學家、西南財經大學教授張曉玫如是表示。
本次企業數智化發展論壇由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成都互聯網法庭)、四川省金融科技學會主辦,多位法律界專家、金融機構代表以及金融科技領域代表出席論壇,并分享了對于金融行業合規發展的看法以及科技創新在金融監管與合規領域中的應用。
合規是金融發展的底線和邊界
近年來,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廣泛應用,賦能金融業發展的同時,也為金融監管與合規經營提出了新的命題。
“合規作為金融發展的主旋律,也是底線,也是邊界,這是我們金融業生命的關鍵線?!痹诒敬纹髽I數智化發展論壇上,張曉玫指出,近年來,金融科技推動著傳統金融業進入到科技革命的新階段,深刻地改變了金融的邊界、生產方式、產品形式、服務模式和競爭格局,但其中始終不變的有一個詞,叫做“合規”。
“如何進行風控?如何保障金融安全?推動金融科技行業合規,是金融科技高質量發展的一個永恒主題?!彼硎?,回望這幾年金融科技行業的發展歷程,會發現合規并不是突然來了,而是一個逐層推進、逐步收緊的過程。從2017年開始,金融科技行業告別了過去粗放式生產經營的模式,進入了一個大洗牌階段,從現金貸到P2P,目前都已經逐步完成了清退,持牌經營成為業內共識。
“對于全行業的參與者而言,未來的發展方向已經清晰可見,隨著監管收緊,合規趨勢席卷而來,未來的金融科技行業注定了科技與合規相生相依?!睆垥悦嫡J為,2021年以來,有關大數據違規、個人隱私數據保護等多個法案正式落地實施,在更嚴格的監管環境下,以往出現的數據買賣、數據濫用等情況很難再成為一個行業的主流。在這樣的環境中,企業該怎樣去發展,怎樣在審慎中前行,怎樣在有序迭代中生長,都需要去進行深入思考。
在分析資產證券化的機遇與挑戰時,北京德恒(成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易伶俐就提到了對于行業發展規范的思考。
她介紹,資產支持證券即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撐的證券化融資方式。將資產進行證券化,有助于在不提升杠桿率的情況下盤活存量資產、增加融資來源,但目前保理資產證券化或面臨合規性的問題。
易伶俐表示,2016年以保理債權為基礎的證券化產品如雨后春筍般冒出,我國目前對基礎資產涉及的法律關系較為復雜,因此對合規性及后續保障都是一個挑戰,法律從業者、金融從業者以及監管機構仍需要不斷研究。
她認為,利用科技系統賦能保理資產證券化,通過科技系統支持和標準化工作,可以最大程度減少人力的投入,提高操作效率、降低操作風險,更好地推進資產證券化項目進度,“現在有很多大型的國企保理公司,也確確實實在研發這種ABS系統?!?/p>
值得一提的是,在金融業數字化轉型發展過程中,“數據安全”屢屢被提及,面對日趨嚴格和完善的監管環境,金融機構對于數據合規的需求愈發凸顯。
對此,安永(中國)企業咨詢有限公司總監程智力指出,金融行業在數字化轉型發展過程中,面臨著數據合規這一重大挑戰,其中既包括數據安全的合規,也包括數據治理的合規。他表示,金融行業進行數據合規體系建設,應根據實際數據安全建設情況,按階段減輕關鍵和高殘余數據安全風險,按照自上而下的階段性建設邏輯,分成基礎體系、管理體系、技術體系、運營體系四個階段進行。
司法引導金融科技向善行善
2021年4月,內設于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的成都互聯網法庭在天府中央法務區正式掛牌運行,成為繼杭州、北京、廣州互聯網法院之后全國第四個互聯網法院,開啟了探索“數字中國”依法治理“四川模式”。
本次論壇上,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艷秋介紹,成都互聯網法庭運行以來,建立了與互聯網糾紛相適應的訴訟服務機制,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全流程依托前沿科技打造了智慧審判的新樣板,創新了司法服務。例如,利用AI法官助理輔助完成文書制作和其他事務性工作,利用當事人情緒預警軟件及時疏導當事人情緒,通過區塊鏈技術處理確權、行權和維權等等。
“金融機構除了面臨傳統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以外,還面臨著數據合規使用、隱私保護、數據信息安全、科技能力的新風險和新問題?!睆埰G秋指出,產品創新和業務創新都需要數據的積累與技術的結合,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內控合規的管理,強化數據治理,筑牢金融安全防線,尤其是要建立科學規范的數據使用機制,確保個人信息使用安全,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實現數據安全使用和行業創新的平衡。
金融數字化轉型背景下,數字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如何得到保護?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綜合審判一庭副庭長仇欣欣就這一話題進行了深入的闡釋和分析。
“數字金融服務為消費者帶來新的機遇,亦衍生新的風險?!背鹦佬辣硎?,我國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越來越重視,今年5月19號,銀保監會公布了《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規范機構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八項基本權利,但由于相關的體系還未完善,實踐當中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仍然屢見不鮮。在司法實踐中,強制收取服務費、信息披露不充分、電子合同驗簽及存證中存在不規范、違規與第三方平臺合作推高消費者融資成本、不當報送征信信息等,都是常見的侵害數字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仇欣欣表示,提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需要從立法、監管、司法全方面推進,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金融機構和社會工作等多主體共同參與。她介紹,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優先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發揮規則引領作用,引導金融科技向善行善,同時利用信息化賦能,打造多元解糾格局,構建了多層次、寬領域、專業化的矛盾糾紛化解體系。
針對數字金融產品在開發設計、銷售流程等方面存在的潛在風險,仇欣欣對金融機構合規經營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完善電子合同簽署,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二是依法合規定價,確保消費者公平交易權;三是妥善處理個人金融信息,確保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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