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情況,對27家支付機構所持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情況進行公示。結果顯示,支付寶、銀聯商務、財付通等24家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成功續展,有效期延長至2026年5月。
2011年5月,央行第一次向支付寶、銀聯商務、財付通等27家支付機構頒發俗稱“支付牌照”的支付業務許可證。而此次續展,針對的就是這首批27家支付機構,所以備受關注。
更受關注的是,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數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銀聯商務有限公司等3家支付機構中止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申請。無獨有偶,這3家支付機構都是銀聯商務的子公司。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21年1月,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其中,第十一條規定“同一法人不得持有兩個及以上非銀行支付機構10%以上股權”“同一實際控制人不得控制兩個及以上非銀行支付機構”。上述規定,實質就是通過對同一法人、同一實際控制人持有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數量約束,來加強對股東資質、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的準入和變更管理。
雖然《條例》尚未正式出臺,但銀聯商務作為支付服務市場領頭羊企業,率先進行牌照整合。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等3家機構申請中止續展審查,正是銀聯商務根據監管要求采取的必要措施,是落實《條例》對支付機構股東資質新規定的具體舉措。據了解,廣州銀聯網絡、北京銀聯商務等3家公司,分別都是廣東、北京當地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頭部支付機構,成立時間長,服務規范、專業,業務體量也很大,銀聯商務此次整合可以說是相當有魄力,在行業內將起到示范引領作用。
這3家機構的牌照5月2日已經到期,到目前還在從事支付業務合規嗎?中止續展申請是否會對存量商戶、現有業務造成影響?這里有一點需要特別解釋一下,“中止續展審查申請”主要是指在程序上暫緩對續展的審批申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目前這3家機構實際上仍處于行政許可續展批復期間,可繼續正常從事支付業務。央行的公示表也載明,3家機構“在中止審查期間繼續開展業務”。所以,目前對現有商戶與存量業務沒有什么實質性影響。
而且,從長遠看,這對3家機構的商戶和業務將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因為3家機構的支付業務許可證,都僅僅是各自獲批開展部分種類的區域性支付業務,但是其控股公司銀聯商務擁有覆蓋銀行卡收單、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預付卡受理等各類業務的全國性支付業務資質許可。據了解,這3家機構正在按照監管的要求進行機構整合,預計相關支付業務都將平穩遷移至銀聯商務在當地的分公司。經過內部整合,3家機構將擁有更好的業務平臺與發展空間,可以依托銀聯商務具有的優秀資質條件,以及遍布全國的機構和服務體系優勢,為其業務發展注入更強有力的支持,從而為客戶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是對支付機構是否繼續具備支付業務經營資質、所從事支付業務是否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等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是加強支付機構監管的重要工作。央行通過續展,綜合評判非銀行支付機構許可存續期間的整體經營穩健性和合規性,考慮行業發展現狀和監管政策導向,建立健全市場退出機制。近年來,部分合規性差、經營能力弱的支付機構未獲得續展,支付業務許可證數量逐步減少,行業發展環境得以不斷凈化。
而牌照整合也具有積極意義。有序整合牌照,有利于支付機構降低支付清算成本,強化支付風險防控能力,提高支付服務質量,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也有利于監管機構強化監管統一性和針對性,實現穿透式監管,更好地強化支付機構監管、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近年來,支付服務市場快速發展,創新層出不窮,風險復雜多變。為適應市場發展、對外開放和強化監管需要,央行正在加快推動《條例》出臺。相信《條例》正式出臺,將進一步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推動支付服務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
作者董希淼系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中國電子銀行網專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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