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1〕第3號》指出,所有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在網站、移動端應用程序、宣傳海報等渠道進行營銷時,應當以明顯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簽訂貸款合同時載明。
公告要求,貸款年化利率應以對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貸款成本與其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的比例計算,并折算為年化形式。其中,貸款成本應包括利息及與貸款直接相關的各類費用。貸款本金應在貸款合同或其他債權憑證中載明。若采用分期償還本金方式,則應以每期還款后剩余本金計算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
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表示:“此通知要求所有貸款機構,包括合作互聯網平臺均需要明示貸款年化利率,并且首次明確了貸款年化利率的計算方式,這對于提升貸款市場的透明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將起到非常明顯的作用,并且對于貸款行業也會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p>
明確利率計算方式
近些年來,貸款市場亂象頻發,除了數據安全、暴力催收問題等,利率的標準不一、不透明等也是問題之一。對于分期償還類借貸產品利率的計算方式,業內也存在爭議,有的采用是名義利率(APR),有的采用內部收益率(IRR)。
對此,央行也在公告中明確指出,貸款年化利率應以對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貸款成本與其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的比例計算,并折算為年化形式。其中,貸款成本應包括利息及與貸款直接相關的各類費用。貸款本金應在貸款合同或其他債權憑證中載明。若采用分期償還本金方式,則應以每期還款后剩余本金計算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
于百程認為:“在利率信息透明的基礎之上,借款人對于利率的關注和對比性會更強。同類產品中,利率高的產品則會受到比較大影響。這一措施,也會推動整體借貸利率的進一步下行,而借款機構間的競爭會更加激烈?!?/p>
消費金融專家蘇筱芮表示,文件提出“貸款成本應包括利息及與貸款直接相關的各類費用”,并在示例中將服務費計算在內,能夠有效防范金融機構以各種名變相收取各類費用,增加借款人的隱形成本。
公告提出,貸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復利或單利方法計算。復利計算方法即內部收益率法。采用單利計算方法的,應說明是單利。鼓勵民間借貸參照本公告執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央行在公告中標注了用IRR方式計算成本,并給出了一次還本付息、分期償還兩類方案。在蘇筱芮看來,這既能夠統一貸款利率的計算方式,也為機構在后續實踐中提供有效參照,但由于文件指出“貸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復利或單利方法計算”,因此,后續機構是否會用IRR方式替代此前的APR方式進行披露仍有待觀察。
專家:有利于促進消費金融市場的良性競爭
公告要求,所有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在網站、移動端應用程序、宣傳海報等渠道進行營銷時,應當以明顯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簽訂貸款合同時載明,也可根據需要同時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應比年化利率更明顯。
對此,蘇筱芮表示,監管此舉旨在從金融營銷宣傳環節切入,統一貸款利率的披露方式,既能夠遏制金融機構利用不當宣傳的漏洞實施惡性競爭,也能夠保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長遠來看有利于促進消費金融市場的良性競爭。
公告顯示,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包括但不限于存款類金融機構、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以及為貸款業務提供廣告或展示平臺的互聯網平臺等。
對此,蘇筱芮提醒稱,文件內容中指出的“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包括但不限于存款類金融機構、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以及為貸款業務提供廣告或展示平臺的互聯網平臺等”或成監管洼地,部分互聯網平臺的貸款業務來源十分多樣化,后續是否能夠依規執行仍有待考量。
最后蘇筱芮表示,此次公告是監管強化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的重要舉措,此前部分金融機構、互聯網平臺在展業過程中不披露、少披露貸款利率或存在誘導,涉嫌侵害金融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不利于消費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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