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央行發布《中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白皮書,央行科技司司長李偉在2020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表示,央行金融科技委員會結合我國實際,結合巴塞爾協議等國際監管框架,設計包容審慎創新試錯容錯機制,組織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制定了30多項監管規則,開發了統一的管理服務平臺,編制形成白皮書,推出符合我國國情、與國際接軌的創新監管工具。
據李偉介紹,白皮書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面臨的挑戰,二是監管的框架,三是工具運行機制,四是預期效果。
對于推出中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面臨的調整,白皮書指出在監管包容性方面,一刀切的監管式不給創新發展留足空間,易導致市場主體創新能力受到束縛。亟需出臺更具穿透性、專業性的新型監管工具。
在監管有效性方面,互聯網時代金融服務更加虛擬、業務邊界逐漸模,風險隱患更具隱蔽性、復雜性和外溢性。僅靠金融管理部門弧孤軍奮戰”,易出現監管效果差、效率低尺度不一致等問題。
在監管及時性方面,金融科技創新的商業式和業務形態不夠清晰,風驗隱患不易辨識。針對性監管細則和風控措施的出臺需要定的時間,客觀上導致金融監管存在滯后性。
據李偉介紹,央行對于白皮書的設計思路分為3個方面,一是遵循剛性底線,以現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基礎規范性文件等為準繩,明確守正創新紅線;二是柔性邊界,運用信息披露、公眾監督等柔性監管方式,營造適度寬松的發展環境;三是創新空間,在守住安全底線基礎上,給真正有價值的創新預留足空間。
在監管理念方面,中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希望能做到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困局,提高監管適用性;摒棄“一刀切”簡單模式,增強監管包容性;引入“多元聯動”公眾監督機制,提升監管有效性;設置創新“剛性門檻”,強調監管審慎性。
在工具的運行機制方面,一是安全管理的機制,為了摸清金融服務運行的狀況,嚴控創新的風險,這個工具呢建立涵蓋創新應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的機制。
二是創新服務機制,包括如監管沙盒的試錯容錯空間,營造“允許出錯、及時糾錯、快速改錯”的創新氛圍,構建具有“容錯”能力的測試空間;創新成果轉化,通過標準化手段增強創新生命力,搭建展示平臺提升創新影響力,強化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傳銷轉化成本;政產用對接,發揮“一端連市場、一端連政府、一端連用戶”優勢,協同賦能金融科技創新發展;開展創新輔導,包括合作關系分析法(CRA)、數據流式分析法(DFA)、資金鏈式分析法(CCA),提升安全與普惠水平。
三是信息披露機制,披露方式包括4個階段,為公示、等級、自聲明和用戶明示;披露載體包括創新應用聲明書和用戶服務協議。
四是權益保護機制,包括知情與自主選擇權,信息安全權,財產安全和依法求償權和監督建議權。
對于預期效果,李偉表示白皮書希望做到金融監管更加包容審慎、金融創新更加守正高效、金融服務更加惠民利企、金融分控更加精準有效。李偉也指出白皮書是近年來對中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實踐的一個階段性總結,是國際經驗和國內經驗膨脹得結果,從去年在北京推出試點到現在還不到一年的時間,“這次發布會是我們是第一次向公眾社會展示中國金融科技監管這樣的一個成果,希望能夠提出一套既守住安全底線,又包容合理創新,高度適配我國國情的這樣的一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的思路和方法?!?/p>
同時,李偉表示下一步央行會密切跟蹤國際的態勢,立足中國實際,不斷完善工具,積極優化數字化監管模式,持續推出更多具有前瞻性、代表性和現實意義的監管規則,不斷探索金融科技監管的最佳路徑。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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