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周末,加拿大一則金融新聞成功引起了小編的注意:近日,大通銀行將兩張在加拿大發行的信用卡上的欠債全部清零,這兩張信用卡分別是亞馬遜聯名卡(Amazon.ca Rewards Visa)和萬豪聯名卡(Marriott Rewards Premier Visa),目前,大通銀行并未透露這次欠債清零所涉及到的總金額以及用戶數量。簡單來說就是你欠銀行的錢不用還了!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更何況是從銀行借來的錢。相信不少小伙伴在每月收到信用卡賬單的時候就會在心里計算一下,還完信用卡還能剩下多少生活費,然后暗暗下定決心這個月不再刷信用卡了,但是……
吃瓜群眾A不禁發出疑問,為什么這種好事都發生在國外,國內會不會有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發生呢?如果銀行倒閉了,信用卡是不是就不用還了?
在這里,小編很抱歉的告訴您:如果銀行倒閉,信用卡還是要還的。因為一旦刷了銀行的信用卡,刷卡人和銀行之間就產生了借貸關系。信用卡實際上是銀行給持卡人做的循環授信額度,跟銀行貸款一個性質,刷卡消費意味著已經欠了銀行的錢。那么如果銀行倒閉了,我們刷掉的信用卡欠款,仍然需要向銀行履約按時還款。
不服氣的吃瓜群眾B表示,如果我的經濟狀況不好,沒有能力償還信用卡了,怎么辦?
就在上個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印發了《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其中提出要研究建立個人破產制度,下半年或在個別地區啟動試點。那究竟什么是個人破產制度呢?是指當個人資不抵債時,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并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分配或進行債務調整,對其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產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
網友們所關心的是個人破產的條件是什么,會有什么樣的后果?或者說個人破產意味著什么?
目前,美國、英國、德國、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以及我國港澳臺地區都建立起了個人破產制度。
首先要明確的是,個人破產并不意味著不用還錢了。個人破產制度一方面是為了讓債務人更好的償還債務,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護債權人,所以,該還的錢還是要錢的。
其次,債務人的生活會受到極大限制,同時聲譽受損。破產人需披露全部財產和債權,且不得在破產前進行轉移或有所隱瞞,這樣的行為會被認定為犯罪。
限制高消費、不能申卡、不能出入娛樂場……從這個角度來看,破產人的處境與“老賴”卻有著相似之處。生活上需要經歷5年或7年的破產期,在此期間所有收入除必要日常開支外,都需交付給受托人用于償還債務,只能維持最低生活標準。
看到這里,相信小伙伴們都明白了,只要是欠銀行的錢,那么就是要還的,合理使用信用卡才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在越來越注重個人信用的今天,征信影響著衣食住行等等方面,不要因為一點不良記錄而影響整個信用,得不償失。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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