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霍學文
監管科技的興起,是金融業改革發展的必然趨勢
從歷史上看,金融業發展與科技創新密不可分。一方面,每一次科技革命得益于新的金融制度、體系、市場、產品的發明創設;另一方面,科技也在不斷地驅動金融業的變革。全球金融業務經歷了電子信息金融、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智能金融等各個階段,未來監管科技將成為金融技術創新和制度變革的高級形態。
第一,從技術端看,發展監管科技是應對技術沖擊、更好監管金融科技的重要手段。近年來,以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為基礎的金融科技快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金融服務邊界,提升了金融服務效率,形成一系列基于技術創新的金融服務模式創新。但相關金融風險也隨之而來,例如技術安全漏洞、網絡欺詐風險、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利用互聯網從事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等。而且金融科技活動風險更具隱蔽性和傳染性,單個的金融風險事件也更容易升級為系統性金融風險,大大提升了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識別難度。應對這些由技術創新帶來的風險挑戰,還需要從技術上尋找答案,通過大力發展監管科技適應技術變革對金融業的沖擊,提升金融科技的安全性、合規性、可持續性,為金融科技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第二,從監管端看,發展監管科技是完善金融監管體系、補齊監管短板的客觀要求。2008年次貸危機后,發達經濟體進行了深入的金融監管改革,更加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強化宏觀審慎管理要求,強化了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其結果是監管的系統性、整體性更加提高,監管手段更加豐富,監管對象范圍更趨多樣復雜。與國際經驗類似,隨著我國金融改革開放的深化,金融體系的復雜性大大增強,迫切需要完善監管體系,補齊監管短板。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在中央層面,成立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整合原銀監會和保監會職能,成立中國銀保監會;在地方層面,組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7+4”類機構進行監管,承擔N項風險處置責任,即“7+4+N”,形成了在堅持金融是中央事權前提下,中央—地方兩級監管的格局,這有利于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視野,實現監管全覆蓋,但也是對地方金融監管能力的巨大考驗。例如北京市“7+4+N”類機構約8000家,其中僅投資公司7200家,目前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監管人員與被監管機構數量之比約為1︰1000。面對數量龐大的監管對象和復雜的體系,依靠過去人力監管、報送財務報表、開展現場檢查等傳統的監管方式難以實現監管的及時性、穿透性和一致性。必須充分借助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大力發展監管科技來提升監督能力。
第三,從機構端看,發展監管科技是提升金融行業技術水平、促進金融機構合規發展的內在需要。一般認為,監管科技(Regtech)可以分為兩個系統,不僅包括運用于監管端的監管科技(Suptech),也包括用于機構端的合規科技(CompTech)。好的監管科技不僅要幫助監管者更好地實現對市場監管、不端行為監測、微觀審慎行為監管和宏觀審慎行為監管,也要能引導各類金融機構主動適應信息化、技術化、數據化的需要,利用合規科技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提高運營效率、降低違規風險,讓監管端和合規端兩個系統雙向發力、相向而行。
未來我國監管科技發展的五大重點領域
第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2008年金融危機后,各國充分意識到金融基礎設施在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中的重要性。2012年,國際清算銀行支付結算體系委員會(CPSS)和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聯合發布《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PFMI),已被各國廣泛所采用,納入監管框架。特別是,隨著全球金融市場一體化程度加深,各國金融市場關聯共振和外溢效應更加明顯,洗錢、恐怖融資以及首次幣發行(ICO)、比特幣炒作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全球化特征更加突出,金融基礎設施更是成為事關國家金融安全的重大課題。目前我國在芯片、操作系統等一些金融關鍵核心領域還存在“卡脖子”技術,必須掌握主動,著眼于對國家金融主權安全和金融體系數據安全、隱私保護、身份認證、交易安全等,從技術上作出架構設計和標準規范,更好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第二,監管科技與合規科技的綜合應用。對機構監管來說,金融機構與監管者以數字化的方式互相連通;發展智能化數字化報告和數據加密與傳輸技術,監管端可以設定數字化的監管要求并準確轉化為機構內部合規約束;機構端能夠實時向監管端傳輸數據,動態形成各種合規報告,減少人工干預,提高準確度。從市場監管來說,可以實時實現對市場交易過程和資金流向的監控,更可以提高市場的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比如,利用人工智能對企業資金往來的監控和統計,能夠與財務報表進行比對,發現上市公司粉飾財務報表、財務造假等行為。
第三,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重點是服務宏觀審慎管理的需要,加強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識別認定。監管科技的應用能夠從技術手段上識別宏觀金融風險,可以運用大數據來識別風險信號,及時的監測預警能夠有效降低整個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發生概率??梢酝ㄟ^金融科技的應用對系統性金融機構進行更深層的風險識別,通過建模和回歸等方式開展壓力測試,有效評估金融風險跨區域傳導和蔓延的可能性。
第四,在反欺詐方面的應用。業界越來越多采用無監督機器學習算法,將人工智能與大數據技術相結合,可以在沒有訓練標簽和歷史欺詐樣本時有效自動檢測各類新型攻擊,發掘未知的系統性和規模性的風險,能幫助金融機構應對申請欺詐、交易欺詐、賬號侵權和盜取等問題。同時,監管科技還能夠幫助服務對象完成盡職調查和了解你的客戶(KYC)程序,進行反欺詐的篩查和檢測。從而節省大量的人工KYC認證程序耗費的時間和費用,確保結果的準確性。
第五,區塊鏈和智能合約。智能技術可以檢測到人工監測不易發現的異常交易、關系和網絡。綜合運用自然語言處理、機器學習、大數據技術等通過監測一系列指標,意大利銀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等諸多監管機構都正在或計劃運用創新技術來監控反洗錢(AML)/ 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FT)行為。還可以發揮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過程透明等優點,使得智能合約能在借貸、保險、登記清算等金融領域發揮作用,大幅降低信任成本,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利益。
北京發展監管科技的實踐與思考
北京是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發展監管科技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近年來在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在業界、學界的支持下,北京進行了一系列監管科技探索,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服務國家金融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近年來,一批金融科技領域的重要基礎設施在京落地。例如,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專門從事法定數字貨幣的技術和應用可能的研究;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成為全國線上支付統一清算平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作為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積極豐富科技監管手段。此外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等基礎設施在提升科技水平。不久前,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房山區政府與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正式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推動北京地區金融監管,建設金融科技生態體系。未來將為國家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金融安全水平積累經驗,做出貢獻。
二是首創“三合一”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近年來,北京市充分運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助力金融風險防范數據化智能化,在全國首創冒煙指數+圖譜分析+風險大腦(金融風險駕駛艙)“三合一”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冒煙指數是對大量企業涉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進行精準識別和量化判定,分級分類量化風險,有效提升風險預警能力和案件前期核查研判效率。圖譜分析是對類金融機構、金融活動的規律性特征深入挖掘,精準刻畫,為風險研判、依法處置提供決策參考。風險大腦(金融風險駕駛艙)利用區塊鏈、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基于全面的行業數據歸集,建立智能化監管模型,實現多級區域態勢感知、全網數據監測和風險網絡穿透式監管?!懊盁熤笖怠笔谴蠛漆?,圖譜分析是定點清除,金融大腦是立體處置。三合一監測預警平臺是監管科技在地方金融監管和風險處置中的成功應用,得到國家主管部門充分肯定,也是進一步做好地方金融監管的重要基礎。
三是加強合規科技的應用。不久前,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三定”方案正式下發,正式擔負起“7+4+N”監管職責。在地方金融監管體系設計中,一方面強監管立法和規則設計,另一方面加強相應監管科技的開發應用。加快建立登記結算、數據統計等系統,鼓勵開展監管底層技術研發,設立監管科技實驗室。監管機構加強對信息系統和技術標準的規范,鼓勵公共云服務設施的開發共享。
四是金融安全和反欺詐技術的開發。2015年,北京成立了全國第一個以金融安全為主題的北京互聯網金融安全示范產業園,也是迄今為止全球唯一的以金融安全為主題的產業園。園內已聚集阿爾山、數聯銘品、慧安金科、感易智能、國民認證等一批金融安全龍頭企業。目前正在聯合開展的金融科技應用試點項目——集成金融科技—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就將通過個人信用信息采集,結合個人行為信息,采用人工智能機器學習半監督建模的方式,對金融欺詐行為進行防控與預測,從而有效降低金融機構合規成本,助力微觀審慎監管。
五是積極探索監管沙箱。未來北京重點在兩個區域開展監管沙箱探索。一是西城與海淀相鄰地區的金融科技與專業服務創新示范區。二是城市副中心。加強金融科技監管的國際合作,規范推進金融科技新技術、新模式先行先試。監管沙箱重點突出三個方面:一是統一的系統接入,為企業提供一個安全合規高效的測試環境;二是主動披露、公眾監督等信用約束機制;三是第三方存管、產品登記、信息披露等審慎包容的制度規則。將采用強制和自愿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借鑒國際經驗基礎上,探索適應中國特點的沙箱監管模式,為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提供土壤,推動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六是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金融消費者保護是金融監管的重要目標之一。在實踐中發現,大量金融消費者在金融活動中處于信息劣勢,盡管已經持續加大對非法集資、非法銷售金融產品等活動的打擊力度,但假借各類投資理財名義欺騙消費者的案例仍然層出不窮。對此要積極研究運用電子化認識你的客戶(eKYC)、區塊鏈等技術發展智能合約,探索智能化的法律咨詢服務,向消費者充分提示風險,增強消費者知情權及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行政司法處置程序之前,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本文刊發于《清華金融評論》2019年5月刊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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