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專家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針對上述監管痛點,未來我國的機構分業監管模式將發生轉變,強化行為監管必然成為重要方向。值得注意的是,機構改革塵埃落定后,資管新規、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等有望加快落地。
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董事長李曉鵬建議,盡快出臺金控機構的監管標準和法律法規,明確金控的法律地位,逐步收攏風險。同時,對金控做一些試點,支持金控集團引入戰略投資者,支持金控集團推行混合所有制,有條件的金控集團可以整體上市,支持金控集團補充資本金,支持符合監管要求的金控集團開展并購和資產重組。在防范風險方面,要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支持金控集團開展交叉銷售。
另外,在胡濱看來,隨著“一委一行兩會”監管框架的確立,在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下面設立金融創新中心,負責“監管沙盒”運作、推動金融創新試點的條件已經成熟。通過這個中心來統籌銀保監會、證監會以及其他監管部門和部委之間的監管協調,為金融創新形成整體的監管環境,從而避免“多頭治水”給金融跨界創新帶來的不利影響。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負責人田利輝認為,新格局下需要進一步協調證券市場、保險市場和信貸市場相關參與者的監管問題,可能會出現有關金融機構的業務重疊或交叉,也可能出現某些金融創新業務的監管空白。這就需要兩會之間更多的協同,“一行兩會”之間更多溝通,金穩委對“一行兩會”更多指導。從中期來看,我國金融監管結構應該進行常設和非常設機構的區分,常設機構應根據微觀監管和宏觀監管來進行區分。從長期來看,我國金融監管應該逐步由行政監管讓位于市場監管,由人力監管讓位于智能監管,從而建立起公開、公平、公正和有效的中國金融體系。
而針對強化行為監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建議:一是推進立法建設,完善頂層設計。從國際經驗來看,《2012年金融服務法案》、《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是英美兩國實施行為監管及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法律依據,法案中對于行為監管當局的法定職責、工作開展等事項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而目前我國實施行為監管及金融消費者保護在法律上并無明確的依據。
二是重塑監管理念,堅持雙峰并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更加重視行為監管,為重塑監管理念及完善監管體制指明了方向。今后必須堅持審慎監管與行為監管并重的理念,尋求兩者之間關系的有機平衡,實現雙峰的平行發展。
三是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監管協同。金穩委可牽頭建立行為監管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日常協作機制,加強各方間的信息溝通與共享,并在規制建設、日常監管、風險處置等方面加強分工協作,推動統一行為監管標準的制定,消除套利空間,填補監管空白。
四是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監管能力。應盡快建立標準化的行為監管流程,對于擾亂市場秩序或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的市場亂象,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等。
監管優化仍存空間
一些專家和金融業內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監管新格局是新時代我國金融監管框架改革的重要一步,但未來的金融監管仍然存在不少痛點、難點。
CF40常務理事會副主席、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謝平針對未來的金融監管列出了“十二大痛點”:一是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特別是私人控制的“金融全牌照”公司,以及保險公司控股眾多其他金融機構;二是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是否都納入表內;三是信托公司的定位與監管;四是保險公司的破產機制;五是上市公司的退市機制;六是大量無牌照的“資產管理”機構如何處置;七是大量網絡支付性存款業務如何處置;八是大量網絡金融資產交易平臺的問題;九是金融科技發展而產生的許多類金融業務如何監管;十是小貸公司與互聯網金融的混合;十一是政策性銀行的商業行為、國家信用、道德風險和監管;十二是資產管理公司的全能化等。
南開大學金融學院常務副院長范小云認為,銀監會、保監會合并后,兩者合并既要整合兩個原來的監管職能,還要加強和央行在宏觀審慎決策方面的溝通。如何更好地去協調,是難點之一。另外,合并后所涉及的共同風險如何識別也是需要抓緊研究的新課題。要防止整合過程中,短期內對市場和銀行、保險機構監管秩序的影響。
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表示,未來需要解決如何平衡金融監管與創新的問題。一方面金融創新層出不窮,金融業態不斷豐富、金融科技迅猛發展,加強監管有助于消除金融創新帶來的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另一方面,金融監管不當,可能會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阻礙了金融發展的廣度和深度;同時,依然存在分業保護消費者問題。
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
4月8日,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掛牌現場,“一委一行兩會”負責人悉數到場。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金融監管邁向了新格局。
實際上,近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要求要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把握好出臺政策的節奏和力度。要強化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組織保障,發揮好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金穩委)重要作用。要抓緊協調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屬地風險處置責任。
在海通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姜超看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金穩委)是統籌協調金融穩定和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議事協調機構,意味著協調機制的形成。而結合海外經驗,無論是危機中“獨善其身”的加拿大、澳大利亞,還是危機后修補監管體系的美國、英國,都將監管協調、系統性風險識別放在了重要位置。未來在金穩委的統籌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間的溝通協調加強,將有助于減少監管空白,杜絕監管套利。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胡濱認為,金穩會將重點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對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進行業務監督和履職問責等,以此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有關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事權劃分的要求,督促各級地方政府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要求,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在金穩委的統籌協調下,中國銀保監將更好擔負起對銀行和保險業的監管職責,也將為金融監管體系的持續完善積累寶貴的經驗。未來我國金融監管體系朝著審慎監管、行為監管和功能監管統一方向發展的思路已經清晰顯現,進一步整合的趨勢也十分明朗。
4月8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掛牌。至此,“一委一行兩會”(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金融監管新格局正式形成。
專家和監管人士認為,“一委一行兩會”的監管框架,能夠有效解決“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況下的監管空白、監管套利、監管重疊等問題,是新時代我國金融監管框架改革的重要一步,但未來的金融業發展依然存在一些監管難點、痛點,包括如何平衡金融監管與創新、地方監管能力不足等問題。監管框架未來仍有進一步優化空間,預計下一步監管統籌協調工作重點將圍繞加強中央監管和地方監管統籌協調,加強對互聯網金融、金融控股公司、影子銀行等方面監管展開,相關監管規則有望加速落地。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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