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2月23日,已有33家銀行布局網貸平臺資金存管業務。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銀監會2月23日發布《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正式否決了“聯合存管”模式,并明確網貸機構不得打著存管銀行的旗號做營銷宣傳。商業銀行作為存管人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并不視為對網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存管人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另外,《指引》為已經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的機構預留了6個月的過渡期。
易通貸CEO康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指引》明確商業銀行不對網絡借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有利于打消銀行顧慮,推進存管落地。銀行存管未來會成為合規平臺的標配,但銀行存管只能杜絕平臺“自融”、“資金池”等問題,無法彌補風控能力和經營能力的不足,所以即使達到合規的存管標準,也不代表網貸平臺一定能健康長久地發展下去。
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作為存管人接受網貸機構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網貸資金存管專用賬戶的開立與銷戶、資金保管、資金清算、賬務核對、資金監督等職責的業務。
合力貸CEO劉豐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指引》將規范存管業務,一方面,強調并堅持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對平臺(委托人)合規性的要求,并增加了不允許用存管銀行做營銷的內容;另一方面,弱化了銀行在運作存管業務上的“心理負擔”,明確銀行僅負責資金流及安全,不為平臺擔保。同時,《指引》對存量的存管模式也給出了合理安排。
《指引》明確了存管業務的三大基本原則:一是分賬管理。商業銀行為網貸機構提供資金存管服務,對網貸機構自有資金、存管資金分開保管、分賬核算;二是依令行事。存管資金的清算支付以及資金進出等環節,需經出借人、借款人的指令或授權;三是賬務核對。銀行和網貸機構每日進行賬務核對,保證賬實相符,同時規定每筆資金流轉有明細記錄,妥善保管相應數據信息,確保有據可查。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網貸行業還處于規范發展初期,一些網貸機構在資金缺乏第三方監管制約的情況下,普遍存在設立資金池,侵占或者挪用客戶資金行為,一些機構甚至卷款跑路,極大地損害投資人的利益。資金存管機制一方面是實現了客戶資金與網貸機構自有資金的分賬管理,從物理意義防止網貸機構非法觸碰客戶資金。
目前,平臺與銀行存管合作進展較慢,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2月23日,已有民生銀行、江西銀行、徽商銀行、恒豐銀行和華興銀行等33家銀行布局網貸平臺資金直接存管業務,其中,在完成銀行直接存管系統對接并上線方面,共有118家正常運營平臺與銀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統對接并上線,約占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總數量的4.94%。
上述負責人表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部署,銀監會牽頭負責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目前,專項整治工作摸底排查階段已經結束,其中資金存管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比較突出?!吨敢纷鳛椤掇k法》落地實施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監管政策體系,有利于過渡期整改工作的深入,為專項整治工作提供整改標準和依據。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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