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抬頭,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為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保持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9月24日,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同日,國家發改委等十一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5月份三大行業協會聯合發布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到各地方政府出臺相關措施,再到日前多部門聯合發文,這些都表明加強整治虛擬貨幣的態度是明確的,措施是連續的。從“挖礦”到虛擬貨幣交易的全鏈條整治,從中央到地方的全方位治理格局正在形成。董希淼建議,未來還應修改相應法律法規或出臺司法解釋,提高規章制度的法律層級,增強整治工作的威懾力。
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全部被列為非法金融活動
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是明確的、一貫的。此次《通知》再次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看來,當前,政策已經對虛擬貨幣進行了定性,不允許金融財政與虛擬貨幣有任何關聯。這是為了防范虛擬貨幣價格大幅波動導致金融風險的有力舉措。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表示,將虛擬貨幣投機炒作及相關金融活動列為非法行為,相關參與者將面臨法律風險,勢必擠壓虛擬貨幣在國內投機炒作的空間,同時也向市場和公眾釋放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投機炒作等相關非法金融活動的態度和打擊決心。
此外,《通知》還明確,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周茂華表示,此舉堵住了國內監管“盲區”,進一步壓縮虛擬貨幣投機炒作非法金融活動及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空間。
全方位監測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
除了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進行定性外,此次《通知》還強調,要建立健全應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工作機制,同時加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監測預警,并將構建多維度、多層次的風險防范和處置體系。
在周茂華看來,虛擬貨幣投機炒作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涉及面很廣,例如涉及賬戶、支付結算以及虛擬貨幣抵押品交易,并可能向保險業、商品交易方面滲透,甚至借助虛擬貨幣開展各種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因此,多部門協同聯動,構建多維度、多層次風險防范與處置體系,有助于提升監管和打擊效率。
“各部門、各地區將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提出的各項舉措,構建中央統籌、屬地實施、條塊結合、共同負責的長效工作機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動態監測,及時處置相關風險,堅決遏制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氣,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和違法犯罪活動,依法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全力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比嗣胥y行有關負責人表示。
堅持不懈抓好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
《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明確,要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挖礦”活動能耗和碳排放強度高,對我國實現能耗雙控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帶來較大影響,加大了我國部分地區電力安全保供壓力,并加劇了相關電子信息產品供需緊張;另一方面,比特幣炒作交易擾亂了我國正常金融秩序,催生違法犯罪活動,并成為洗錢、逃稅、恐怖融資和跨境資金轉移的通道,在一定程度上威脅了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在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基礎上,《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強調,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會同有關方面,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堅持不懈抓好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加強與相關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同聯動,建立完善電網企業、能源監管部門等多方參與的監管機制,利用新技術查處“挖礦”活動。
責任編輯: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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